[湖南省]06年安全工程师考试报名通知
湖南省人事厅
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湘人函[2006]39号
关于做好我省2006年度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人事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直及中央在长各单位人事(职改)部门:
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6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6]36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06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就有关考务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06年度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时间为9月9日至10日,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和考务工作计划详见附件。《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应考人员直接在试卷上作答,其余3科为客观题,均在答题卡上作答。应考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蓝色)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编辑功能的普通函数计算器。
二、报名条件及获得执业资格证书条件
(一)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及免试部分科目条件按省人事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人事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湘人发[2004]12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滚动管理。报考全部科目的人员,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可获得执业资格证书;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执业资格证书。
三、考试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试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与去年相同。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程序要求
(一)我省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截止日期为2006年5月31日。各市、州的具体报名时间和地点,由当地人事考试部门自行确定。报名程序及要求与去年相同,续考人员必须准确填写档案号。《资格考试登记表》由各市州按省里统一规定的样式自行印制。省直及中央在长单位5月16-18日(8:30-16:30)报名,报名地点:军凯宾馆前栋三楼(长沙市远大一路132 号),咨询电话:4688383。
五、工作要求
(一)各市州在组织报名时,必须严格掌握报考条件,认真核对报考人员的身份,对弄虚作假的,要严肃查处。经审查,对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人员,须在其《资格考试登记表》签署“同意免试部分科目”审核意见,以示负责。根据人事部办公厅人办发[1996]52号文件规定,省职改办将在发证前对各市州报考人员进行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而通过考试的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资格并追究有关单位当事人的责任。
(二)“报名信息卡”由各市州人事考试部门自行光电阅读。有条件的市州须采用数码照像或自行扫描照片。各地人事考试部门和有关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认真做好参考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考试类别、级别、科目、学历和所学专业及代码等报考信息数据的审核工作(特别是要加强对过期或临时身份证的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将准确无误的报名信息打印清样及数据软盘,连同《资格考试登记表》一并报送省人事考试中心。
六、考试收费标准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湘价费[2002]281号文件规定,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务费为客观题每人每科53元(含上缴人事部8元),主观题每人每科57元(含上缴人事部12元)。
我省2006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在考生自愿的前提下,考前业务培训及考试辅导教材征订发行工作由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进行。各市州人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领导,严格管理,密切配合,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二OO六年四月十九日
附件:
2006 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5月31日前 | 各地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 | |
5月17-19日 | 省直及中央在长单位安全工程师报名 | |
6月20日前 | 各地向省人事考试中心报送报名信息及资料 | |
8月1日前 | 省人事考试中心向人事部考试中心报送试卷预订单 | |
考前一星期 | 省人事考试中心核发《准考证》 | |
考试 | 9月9日 | 上午 9:00-11:30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
下午 14:00-16:30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 ||
9月10日 | 上午 9:00-11:30 安全生产技术(自备计算器) | |
下午 14:00-16:30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自备计算器) | ||
10月20日前 | 省人事考试中心向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报成绩信息 | |
11月底 | 按照人事部计划公布考试成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