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2005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安排
考试时间:2006年4月15—16日
报名受理时间:2006年2月27日—3月2日(各市具体时间如下)
时间 |
各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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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 |
朔州、大同、阳泉 | |
下午 |
吕梁、晋中、长治、晋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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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 |
临汾、运城、忻州 | |
下午 |
太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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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 |
山西建工(集团)总公司 | |
下午 |
省直有关专业厅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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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 |
中央直属驻晋建筑业企业 |
报名地点:分别在省建设厅、省人事考试中心报送材料。
报名时申报资料:
(一)符合报考条件者向所在单位提交的资料
1、《报名表》两份(附件1);
2、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一份(附件4);
3、一寸红底免冠照片一张;
4、身份证、学历证复印件(免考两个科目的人员,还需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和建设部颁发的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的复印件)一式一份。
(二)申报人所在单位向主管部门提交的资料
1、《2005年度一级建造师考试汇总表》(附件5)一式一份;
2、《2005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人数统计表》(附件6)一式一份;
3、(一)中的全部资料。
(三)主管部门向省建设厅提交的资料
1、报送函一份;
2、《2005年度一级建造师考试汇总表》(附件5)一式两份(附磁盘);
3、《2005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人数统计表》(附件6)一式两份(附磁盘);
4、(一)中的全部资料(免考两个科目的人员,还需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和建设部颁发的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的原件)。
(四)参加2004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未全部通过的人员,报考未通过的科目,需提供如下材料,按照以上的程序进行申报:
1、《报名表》两份;
2、2004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准考证复印件;
3、一寸红底免冠照片一张;
4、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一份。
(五)已通过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或参加2004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的人员,选择另外一个专业报考,需提供如下材料,按照以上的程序进行申报:
1、《报名表》两份(附件1);
2、已取得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或2004年度考试合格成绩单(网上查询后打印出来)。
3、一寸红底免冠照片一张;
4、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一份。
其他:考试有关后续要求及信息将在省建设厅“山西建设信息网”上进行发布,请注意及时查收;考务文件请在“考试动态”中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