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在线客服

帮助

24小时客服:010-82326699 400-810-5999

建设工程教育网 > 资讯中心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拟命名国家节水型城市的公示

2006-12-26 17:57    【  【打印】【我要纠错】

  根据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水型城市申报与考核办法〉和〈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的通知》(建城[2006]140号)以及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06年“节水型城市”工作的通知》(建办城函[2006]377号)的要求,在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厅(建委)、发展改革委(计委、经贸委)进行初步考核,建设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专家进行预评审和现场考核的基础上,经研究,拟授予银川等11个城市为国家“节水型城市”称号。现予以公示,公示期15天,自2006年12月26日起至2007年1月10日止。

  如以上城市不符合《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的要求,请于2007年1月9日前以书面形式反映。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需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

  联系人:建设部城建司 肖江     电话:010-58934352(兼传真)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九号  邮编:100835

  附件:拟命名国家节水型城市名单

  建  设  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六年十二月十三日

  附件 :

  拟命名国家节水型城市名单

  江苏省张家港市

  江苏省昆山市

  山东省潍坊市

  山东省日照市

  山东省东营市

  山东省蓬莱市

  山东省海阳市

  河北省廊坊市

  浙江省宁波市

  宁夏自治区银川市

  广西自治区桂林市

 

延伸阅读:国家 节水 城市
收藏分享:论坛
分享到:
相关新闻
  • 特色班
    4大班次+2-3套全真模拟题
    提升学习效果
  • 精品班
    4大班次+2-3套全真模拟题+1套预测试题
  • 实验班
    3套全真模拟题+2套预测试题+考前冲关宝典
  • 定制班
    3套模拟题+3套预测题+考前冲关宝典+考前重点
  • 移动班
    以知识点为单元授课练习,
    强化重点、难点、考点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本网站欢迎积极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