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由我会与北京房地产估价师和土地估价师协会编制的《北京市房屋质量缺陷损失评估规程》日前发布。该规程被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审查批准为推荐性北京市工程建设标准,编号为DBJ/T01-103-2005,自2006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程旨在维护房屋买卖人的合法权益,有效解决房屋质量缺陷引发的经济纠纷,规范房屋质量缺陷损失行为,统一评估程序和方法。
各种类型的房地产损害赔偿,需要房地产估价为确定赔偿金额提供参考依据。《北京市房屋质量缺陷损失评估规程》的发布对当前房地产估价行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有利于进一步拓展、深化房地产估价业务,帮助房地产估价机构开拓市场。
二是,有利于房地产估价方法的创新,规程中列举的成本法、资本化法、市场比较法都有不同程度的创新,价差法更是第一次被确定为房地产估价方法。
三是,有利于带动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技术的研究,凸现房地产估价的技术含量,促进房地产估价行业的繁荣发展。
四是,有利于宣传房地产估价行业组织的地位与作用,体现行业组织的服务职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