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2005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佛 山 市 人 事 考 试 中 心
佛人考函〔2006〕6号
各区人事局,市直及驻禅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心《关于2005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粤人考中心函〔2006〕5号)文件精神, 2005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于2006年4月15、16日(星期六、日)举行。现将我市2005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
2005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全省实行网上报名。凡在广东省参加考试的,均须登录“广东专业资格考试网”(网址: http://www. gdkszx.com.cn),并经过“网上报名”和“报名确认”等两个步骤完成报名手续。
(一) 报名时间和地点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06年1月23日9时起至2月17日17时截止。在上述时间区间内,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心开通2005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24小时不间断接受考生网上预报名,该预报名须经过网上填表(简体字填写)和照片上传(近期彩色证件照片,文件容量不大于50K,与提交的照片须同版)等步骤。市直和各区的考生在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后,须按工作属地原则再进入佛山市直或各区报名点进行报名。
2、“报名确认”时间:佛山市报名确认时间定于2006年2月13日至17日。
3、 “报名确认”地点:按工作属地原则,各区报名确认地点在各区人事局,市直单位报名确认地点在市人事考试中心(上午8:30—12:00时,下午2:00—5:30时,地址:禅城区惠景城绿景一路26号三楼,联系电话:83874123 83874124)。市直和各区考生或单位(集体报名)持规定要求的“报考材料”到上述地点进行“报名确认”,完成报名手续。
各区必须在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报名工作,并将有关报名材料报送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2005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的要求见附件。
二、考试科目及时间
日 期 |
时 间 |
科 目 |
4月15日 |
上午 9:00 — 11:00 |
建设工程经济 |
下午14:00 — 17:00 |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
4月16日 |
上午9:00 — 12:00 |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
下午14:00 — 18:00 |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14个专业) |
三、考试方式、考场设置
(一)考试方式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共设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三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房屋建筑、公路、铁路、民航机场、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电力、矿山、冶炼、石油化工、市政公用、通讯与广电、机电安装和装饰装修14个专业类别,考生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中一个专业类别。《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试题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用于主观题作答,为保证扫描质量,不得使用其他颜色的钢笔、铅笔、签字笔和圆珠笔),2B铅笔及橡皮,无声无编程功能的计算器。各科目试题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每两个考试年度为一个滚动周期),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
本次考试为2005年度的考试,考试成绩滚动以考试年度计算,不是自然年度。
(二)考场设置
全省考场设在广州。考试详细信息将在《准考证》上标明。
四、其他事项
(一) 准考证
考生必须在考试前7-15天内自行从网站上下载及打印准考证,届时持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赴考,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二)收费标准
根据粤价[2004]307号文规定,《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按130元标准收费;其它科目每科目按60元标准收费。报名工作结束后,各区将考务费全额上缴市财政专户(单位名称:佛山市财政局,银行账号:2013021009026300844,开户银行:工行佛山分行营业部)。
附件: 2005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的要求
二00六年一月二十三日
附件
2005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的要求
一、报考对象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二、报考条件
(一)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二)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三)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四)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五)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以下属免考部分科目人员的条件)
(一) 截止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考《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二)根据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6号)文件精神,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成绩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进行说明:①报考级别为考1科。报名时须持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由于2004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正在发放中,对于已经通过2004年度考试而未能及时拿到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在申请参加《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考试时,需经考试机构确认合格后,方可报名。②按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经人事部、建设部批准,全国共有近2万人经考核认定,取得了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这些考生同样符合考1科条件,请各地报名时加以注意。③受理这类考生报名时,必须按新考生处理,使用新的档案号,否则无法生成专业通过标记。
以上报名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06年4月14日。
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外籍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本条件要求的,也可报名参加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三、提交材料的要求
1、《2005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考生自己从网上下载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份。
2、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核对后退回)。
3、大一寸近期同版免冠彩色照片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4、符合免考两个科目的考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和聘书、《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相关工作的时间证明一份;符合免考三个科目的考生须提交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均须用A4纸复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