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7-05 00:00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A、场地开挖:
挖方边坡:应根据土的内摩擦角、内聚里、湿度、质量密度等物理力学性质,确定挖方边坡的坡度。永久性挖方应符合如下规定:
水文地质良好时永久性土工构筑物低洼放边坡坡度
项次 | 挖 方 性 质 | 边 坡 性 质 |
1 | 天然湿度下层理均匀,不易膨胀的粘土、亚粘土、轻亚粘土和砂土(不包括细砂和粉砂)的挖方,深度不超过3米 | 1:1--1:1.25 |
2 | 土质同上,社度为12米 | 1:1.25--1:1.50 |
3 | 干燥地区内土质结构位经破坏的干燥黄土及类黄土,深度不超过12米 | 1:0.1--1:1.25 |
4 | 在碎石土和泥灰岩但内的挖方,深度不超过12米,根据黄土的性质、层理特性和挖方深度确定。 | 1:0.5--1:1.5 |
5 | 在风化岩石内,根据岩石性质、风化程度、层理特性和挖方深度决定 | 1:0.2--1:1.5 |
6 | 在轻微风化岩石内,岩石无裂缝且无倾向挖方坡角的岩层 | 1:0.1 |
7 | 在未风化的完整岩石内挖方 | 直立的 |
注:1、在个别设计中如有充分资料和经验做依据的话,可不受此表限制。
2、表中1——5项挖方深度超过12米时,其边坡坡度应通过设计规定。
使用时间较长的临时性挖方边坡坡度,应根据地质和边坡高度,结合当地同类土体的稳定坡度值确定。在山坡整体稳定情况下,如地质条件良好,土挚较均匀,深度在10米以内的临时性挖方边坡坡度可参照下表:
土 的 类 别 |
边坡坡度 | |
砂土(不包括细砂、粉砂) |
1:1.25--1:1.5 | |
一般性粘土 |
坚 硬 |
1:0.75--1:1.0 |
硬 塑 |
1:1.0--1:1.5 | |
碎石类土 |
充填坚硬、硬塑粘性土 |
1:0.5--1:1.0 |
充填砂土 | 1:1.0--1:1.5 |
注:1、使用时间较长的临时性挖方是指使用时间超过1年的临时性道路、临时工程的挖方。
2、岩石边坡应根据岩石性质、风化程度、层理特性和挖方深度按表中确定。
3、黄土(不包括湿陷性黄土)边坡坡度应根据土质、自然含水量和挖方深度按表中确定。
4、有成熟经验时可不受次表限制。
砂性土缺乏粘性,挖方坡度较大致应相当于该土的休止角。在挖方深度超过10米时,土方边坡还可根据各层土质几土所手的压力,做成折线形,以保证土壁的稳定和减少土方量。
2、在容易软化的岩石内进行挖方时,边坡可采用喷浆、抹面、嵌补等护面措施,或于边沟外折纸永久性护道其宽度视挖方深度及边坡大小而定,一般可为0.5——1米。以拦截因风化而碎裂的岩石。土质边坡应中指草皮、灌木等植被,防止破面被雨水冲坏,开挖后应采取排水措施,避免在影响边坡稳定的范围内积水。
岩石边坡允许坡度值
岩石类别 | 风 化 程 度 | 容许坡度值 | |
坡高在8 米以内 | 破高在8--15米 | ||
硬质岩石 | 微风化 | 1:0.1--1:0.2 | 1:0.2--1:0.35 |
中等风化 | 1:0.2--1:0.35 | 1:0.35--1:0.5 | |
强风化 | 1:0.35--1:0.5 | 1:0.5--0.75 | |
软质岩石 | 微风化 | 1:0.35--1:0.5 | 1:0.5--1:0.75 |
中等风化 | 1:0.5--1:0.75 | 1:0.75--1:1.0 | |
强风化 | 1:0.75--1:1.0 | 1:1.0--1:1.25 |
注:岩石层面或主要节理面的倾斜方向与边坡的开挖面的倾斜方向一致,且两者走向的夹角小于45度时,边坡的允许坡度值另行设计。
B、路堑修筑:在地质条件良好,土质均匀的情况下,路堑边坡坡度及其最大高度可参考下表:
路堑边坡坡度
项目 | 土或岩石种类 | 边坡最大高度(米) | 路堑边坡坡度 |
1 | 一般土 | 18 | 1:0.5--1:1.5 |
2 | 黄土及类黄土 | 18 | 1:01--1:1.25 |
3 | 砾、碎石土 | 18 | 1:05--1:1.5 |
4 | 风化岩石 | 18 | 1:0.1--1:0.5 |
5 | 一般岩石 | -- | 1:0.1--1:0.5 |
6 | 坚石 | -- | 1:0.1--直立 |
1、房屋基坑,基槽或管沟的开挖,应按设计端面和标高,除留足所需回填土外,多余的土一次运至用途处或弃土处,避免二次搬运。
2、在具有天然湿度、土体构造均匀、水文地质条件良好、土体不会坍滑、移动、松散、或不均匀下沉的情况下,基坑、基槽、管线不受地下水影响时,可直立开挖不加支撑,但挖法官深度不的超过下表规定。
基坑、基槽和管线不加支撑时的容许深度
土 的 种 类 | 允许深度 |
密实、中密的砂土和碎石土及亚粘土(充填物为砂土) | 1.0 |
硬塑、可塑的轻亚粘土及亚粘土 | 1.25 |
硬塑、可塑的粘土和碎石类土(充填物为粘性土) | 1.5 |
坚硬的粘土 | 2.0 |
超过上述规定值时,基坑、基槽和管沟的开挖必须留有坡度其最大允许边坡可参考下表的数值。
土的 名称 | 边 坡 坡 度 | ||
人工挖土并将土抛于坑(槽)或沟的边沿 | 机 械 挖 土 | ||
在坑(槽)或沟底挖土 | 在坑(槽)过沟上边挖土 | ||
砂土 | 1:1 | 1:0.75 | 1:1 |
轻亚粘土 | 1:0.67 | 1:0.5 | 1:0.75 |
亚粘土 | 1:0.5 | 1:0.33 | 1:0.75 |
粘土 | 1:0.33 | 1:0.25 | 1:0.67 |
含砾石、卵石土 | 1:0.67 | 1:0.5 | 1:0.75 |
泥灰岩、白垩土 | 1:0.33 | 1:0.25 | 1:0.67 |
干黄土 | 1:0.25 | 1:0.1 | 1:0.33 |
(2、表中砂土不应包含细砂和粉砂;干黄土不包括类黄土。
(3、在个别情况下,如有足够资料和经验或采用多斗挖土机,均可不受此表限制。
3、当土具有天然湿度、构造均匀、水文地质条件良好且无地下水影响时,深度在5米以内不加支撑的坑(槽)和管沟,其边坡大小应符合上表的规定。
4、在基坑基槽和管沟开挖过程中,应对土质情况、地下水位和标高等的变化随时测量,作好原始记录,绘出断面图如发现地基的土质与设计不符合时。需经有关人员研究处理。
5、开挖基坑、基槽和管线是,不得破坏下面土的结构,使用铲运机、正铲或反铲施工时,可保留30厘米厚土层不挖,如人工挖土后,不能立即砌基础或铺设管线时,挖土时可保留15厘米的土不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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