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各地2005年监理工程师考试报名进行中
关于做好2005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通知的主要精神
一、组织分工
(一)2005年度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由省人事厅和省建设厅共同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考试指定用书的征订和考前辅导工作由省建设厅负责。
(二)考试报名资格初审工作由各市人事局行政部门和建设主管部门共同负责,具体报名工作由人事考试部门组织实施。
二、时间安排与考区设置2005年度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定于5月14、15日两天。
三、考试科目及管理模式2005年度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仍设《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和《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4个科目。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取得执业资格的条件是: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考试;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考试。
四、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科目试题为主观题,在试卷上作答,答题用草稿纸(2张16开纸)由考点统一发放、回收。其余3科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不再另发草稿纸。
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铅笔(2B)、橡皮、尺子、计算器(免套、非立体式、无编辑、无声、无储存功能)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存放。考生严禁携带BP机、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座,一经发现使用即按作弊论处。各地报名时要公示此要求,考试时请严格检查。
五、报考条件
(一)凡身体健康、遵纪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全科(4科)考试:
1.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1970年(含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毕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对从事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并同时具备下列四项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和《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两科。
1.1970年(含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含中专)以上毕业。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从事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4.从事监理工作满1年。
(三)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
六、报名组织
(一)考试报名工作从2004年12月开始。具体时间安排及报名地点由各地人事考试部门会同建设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在宁的中央各部委直属单位和省直各有关单位由各单位统一组织,到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报名(报名地点设在南京市北京西路70—1号2楼),具体报名时间请查阅江苏建设信息网执业注册栏,联系电话:025—83200271.其他各直属单位的报考人员按属地管理原则在当地报名。
(二)新报名参加此次考试的人员办理报名手续时需有以下材料:
1.相应的学历证书及复印件;专业技术(限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3.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
4.本人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
档案号是滚动管理的依据,请提醒考生保管好准考证,以备下年度报考时使用。
(三)报名过程中,应注意核对老考生的档案号,以确保档案号的唯一性。老考生只需提供身份证(或军官证)以及上年度档案号的凭据(准考证或成绩通知单)并缴纳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即可办理报名手续。若上年度档案号凭据因遗失等原因而不能提供者,负责现场报名的工作人员在核实其身份后,应积极帮其查对档案号。
七、收费事宜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有关文件的主要精神,2005年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3科按每人每科60元标准收取考试费(含考务费、试卷费、答题纸[卡]费等),《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科目按每人120元标准收取考试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