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2006年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温市人〔2005〕374号
各县(市、区)人事局(人事劳动局、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省部属在温单位:
根据省人事考试中心浙考发〔2005〕51号文件,为做好2006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地点、时间和科目。2006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点统一设置在杭州。考试定于2006年5月13日至14日,具体考试时间和科目为:
5月13日 上午 9:00-11:00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下午 2:00-05:00 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
5月14日 上午 9:00-11:00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
下午 2:00-06:00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
二、报名条件和范围仍按省人事厅浙人职〔1998〕12号文件规定执行(见附件1)。报名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期限的一律计算至2006年底。
获得执业资格的条件是: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成绩可以滚动);具备免试部分科目条件,报考2个科目的,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三、试题形式和答题要求。《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科目试题为主观题,在试卷上作答,该科目考试所用草稿纸统一发放、回收。其余三个科目试题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试卷题本空白处可作草稿纸使用。阅卷工作由省统一组织进行。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钢笔或签字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计算器(免套、非立体式、无储存功能)。
四、报名时间、手续和要求。考试报名时间定于2005年12月20 日至22 日。报名由本人提出申请,按要求认真填写《2006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表中栏目必须填全,贴好2005年拍摄的本人白底免冠二寸证件照一张(制合格证书用)和同一底版的一寸照片三张及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学历证明、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任书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监理、设计、施工等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材料;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提供符合免试条件的原始证件及复印件;对上年度参考人员今年续考的,只需提供上年度的准考证及毕业证书复印件;经单位及业务主管部门初审同意后,部、省及市属单位、鹿城、瓯海、龙湾、开发区单位的报考人员直接到温州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惠民路光明桥北侧三楼建设局窗口,联系电话:88926299 88926318)报名,各县(市)报考人员到当地人事、建设部门指定的地点报名。
各县(市)人事、建设管理部门要认真审查报考人员的学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并在复印件上由经办人签字加盖公章,于2006年1月6日前将考试报名材料统一汇总,并填好汇总表送市人事考试中心。
五、考试收费。2006年度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按省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发改价格〔2004〕1108号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浙价费 〔2004〕253号文件规定执行。即考试费每人每科40元。
六、考前培训和考试用书征订。考试用书的征订和考前培训工作由省建设管理部门另行通知。
七、准考证发放。准考证发放时间定于2005年5月8日至10日。考生携有效证件到原报名处领取。
八、成绩公布。2006年度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于7月下旬公布。届时考生也可通过网站查询或下载考试成绩,浙江人事考试网网址: www.zjks.com。
附件:1. 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2. 2006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3. 从事监理、设计、施工等专业工作年限证明;4. 2006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汇总表
二○○五年十二月九日
附件1:一、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文件依据:浙人职〔1998〕12号)
(一)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报名参加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或1970年及其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毕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三年。
2、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凡符合报考条件 , 同时具备下列四项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和《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两个科目:
1、1970年及其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含中专)以上毕业;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从事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4、从事监理工作满1年。
二、工作年限计算。根据浙江省人事厅浙人专〔2002〕74号文件:工作年限是指报名人员取得相关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时间的总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