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2005年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黑人函〔2005〕321号
各地、市、县人事局,省农垦、森工总局人事局、省政府各直属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黑龙江省人事厅、建设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黑人发[2005]74号)精神。现将我省2005年度全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
2005年度全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推迟到2006年3月11、12日举行,但本次考试仍为2005年度的考试,考试成绩按2005年管理。各科目考试时间详见附件1.
二、报名条件、管理方式和要求
(一)报名条件
1、凡符合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6号)和黑龙江省人事厅、建设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黑人发[2005]74号)精神(附件2),均可自愿报名参加考试。
(二)管理方式
1、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3个科目。《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10个专业类别:房屋建筑、公路、水利水电、电力、矿山、冶炼、石油化工、市政公用、机电安装和装饰装修工程,考生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中一个专业类别。
2、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每两年为一个滚动周期),参加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3、已取得某一个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选择另一个《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三)报名要求
1、各地市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报名条件认真进行资格审查,不得放宽报名条件。
2、考生报名参加考试,需携带1寸照片(近期、同版、免冠)2张;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2005年度全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3);单位出具的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到当地人事局报名。免试部分科目人员还要携带建筑企业一或二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中级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先到省建设厅建筑管理处审核签章同意后,再到当地人事局报名。上述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者取消报考资格。
三、报名时间和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05年12月8日至23日。
(二)报名程序
考生均在当地人事局报名。非在哈中、省直单位按属地管理;在哈中、省直单位考生由各单位人事(干部)处统一到省人事考试中心报名。
地 址:哈市南岗区高新路10号
联 系 人:刘翠兰 史立瑛
咨询电话:0451-82344319 82344329 82335550
网 址:www.rsks.gov.cn
四、考试设置
2005年度全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在各地市设置考场。
五、数据上报
各地市人事局在2005年12月26日前,速将报名人数和试卷预订单(附件4)同时上报省人事考试中心。
六、考试收费
参加全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费每人15元。考务费:《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30元;《建设工程施工管理》40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65元。报名工作结束后,各地市人事局每名考生留取45元报名和考务费外,其余费用上缴省人事考试中心。
开户行:中行哈尔滨市开发区支行
户 名:黑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
帐 号:21977958092001
七、培训和参考用书
2005年度全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前培训及参考用书征订事宜请与省建设厅建筑管理处联系。
地 址:哈市南岗区东大直308号
联 系 人:王桂志
联系电话:0451-53643325
八、考试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考时要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原件,两证缺一不准参加考试。
(二)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主观题用黑色、蓝色钢笔或签字笔作答,客观题用2B铅笔作答。
(三)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蓝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和橡皮、无声无编程功能计算器。考生应考时由考试管理部门发草稿纸,考后收回。
各地要按时间要求认真做好2005年度全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宣传、报名组织和资格审查工作,不得拖延时间,延误工作。
二○○五年十二月二日
主题词:人事 考试 建造师 通知
黑龙江省人事厅办公室 2005年12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