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估知识点:房地产估价报告目录的写作
估价报告目录应包括:估价师声明、估价假设和限制条件、估价结果报告、估价技术报告、附件,其中估价结果报告、估价技术报告还应出现二级目录。
估价报告目录的编写,需要注意与后面的报告内容相匹配,应按估价结果报告、估价技术报告和附件各个组成部分的前后次序列出其名称及对应的页码,以便估价委托人或估价报告使用者对估价报告的框架和内容有一个总体了解,并容易找到其关注的内容。
当按估价委托合同约定不向委托人提供估价技术报告时,估价报告的目录中可不列出估价技术报告及其各个组成部分,但在估价技术报告中应有单独的目录,且该目录中应按前后次序列出估价技术报告各个组成部分的名称及对应的页码。
几个注意要点:
1.目录在致委托人函后面。2014年"致估价委托人函"应放在"目录"之前。
2.目录中文字、页码、内容与正文一致。
3.结果报告和技术报告应出现二级目录。
4.仅向委托人提供结果报告的,存档的技术报告中应当有单独的目录。
(四)估价师声明的写作(2013教材变化,原为"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声明")
估价师声明应写明所有参加估价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对其估价职业道德、专业胜任能力和勤勉尽责估价等作出承诺和保证。不能将估价师声明的内容与估价假设和限制条件的内容相混淆,或把估价师声明变成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和房地产估价机构的免责声明。
鉴证性(公证性、证据性)估价报告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声明应包括下列内容:
1.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在估价报告中对事实的说明是真实和准确的,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2.估价报告中的分析、意见和结论是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独立、客观、公正的专业分析、意见和结论,但受到估价报告中已经说明的估价假设和限制条件的限制。
3.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与估价报告中的估价对象没有现实或潜在的利益,与估价委托人及估价利害关系人没有利害关系,也对估价对象、估价委托人及估价利害关系人没有偏见。
4.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是按照有关房地产估价标准的规定进行估价工作,撰写估价报告。
非鉴证性估价报告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声明,可根据实际情况对上述内容进行适当增减。
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声明应注明所有参加估价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的姓名、注册号,并经本人签名,不得以个人印章代替签名,非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和未参加估价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不得在其上签名。
2017年房地产估价师将于10月14、15日考试,为了方便广大学员备考,建设工程教育网搜集整理了房估考试知识点,用于考生日常学习参考,祝大家学习愉快、考试顺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