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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估价师案例与分析复习要点:致估价委托人函

2013-08-14 08:48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字体: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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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老师:您好!请问1、如果在致估价委托人函的估价结果中未写明总价只写了单价,或只写了单价未写明总价可做为一项错误指出吗?2、如果在致估价委托人函的估价结果中未写明估价对象的权属或规模,可以做为一项错误指出吗?3、如果在致估价委托人函的估价结果中未写明估价对象的四至可做为一至错误指出吗?

【回答】你好,1、只有总价或单价且没有说明理由的算错,2、不算错,3、不算错。

★问题所属科目: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

责任编辑:Aman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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