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估价师案例与分析复习要点:改造工程
【提问】
某市旧城改造需对沿街房屋进行征收,省一级政府公示了当地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名单。某被征收人见到公示名单后,前往一家评估机构咨询,假如你作为该估价机构的一名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在接待该被征收人过程中了解到其房屋原为私有住房并于5年前被改造为自营副食店。
请问:
1.你所在的估价机构通过什么途径获取委托后才能出具房屋征收估价报告?
2.你应如何确定作为征收估价依据的被征收人房屋的用途?
【回答】学员ygmljy7374,您好!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1.经被拆迁人投票或拆迁当事人抽签方式确定本估价机构为该拆迁项目估价机构,一般由拆迁人委托。
2.该房屋用途性质建议拆迁当事人按以下原则确定:
(1)以房屋权属证书及权属档案的记载为准;
(2)当地政府对被拆迁房屋的用途性质认定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3)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对拆迁房屋的用途性质协商一致的,按协商结果确定;
(4)对被拆迁房屋的性质用途不能协商一致的,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确认。
★问题所属科目: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