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学习
建设工程教育网

APP学习更便捷

建设工程教育网

微信公众号

010-82326699

交流分享,早日上岸!

房地产估价师 扫码并回复房地产估价师进群
当前位置:建设工程教育网 > 房地产估价师 > 备考资料 > 复习资料 > 正文

房估制度与政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2015-07-14 13:42   来源: 来源于网络 字体: 打印 收藏

  随着我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新的住房体制逐渐形成,居民自有住房的比例越来越高。在单幢住宅楼或者住宅小区内住房产权普遍多元化的情形下,住房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是否完好、运行是否正常关系到相邻住宅、整幢楼,甚至整个小区住宅的正常使用和安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一旦需要维修及更新、改造,所需的费用如何在少则几十个、多则上千个业主之间及时筹集,成为亟需解决的问题。l998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明确提出建立住房维修基金制度,维修基金专项用于住房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及更新、改造。为了加强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保障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正常使用,维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根据《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2007年12月4日,原建设部、财政部联合签署《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自2008年2月1日起施行。

  (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概念、性质和用途

  (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

  (三)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

  (四)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

责任编辑:亮亮

报考指南

房地产估价师_报考指南
  • 报 名 时 间

    考前1-2个月

  • 大纲 / 教材

    考试报名前

  • 准考证打印

    考前10日至一周内

  • 考 试 时 间

    2024年11月9-10日

  • 考 试 成 绩

    2024.1.5公布

  • 合格证领取

    考后3个月起

阅读排行

24年房估新课上线
  • 免费试听
  • 免费直播
  • 免费题库
赵占香 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 教材精讲班 免费试听

关注更多

立即扫码添加学习顾问

报考指导

考情速递

备考计划

帮你选课

网站地图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