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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估价师考试知识点拨:估价对象实地查勘记录

2019-03-29 15:44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字体: 打印 收藏

2019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时间为10月19日、20日,现在备考已经开始,房地产估价师知识点需要一点一滴的积累,建设工程教育网特别整理了《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科目第一章的知识点,进行详细讲解,希望对考生朋友们的备考学习有所助益!

  估价对象实地查勘记录

  房地产具有独一无二特性,且其价值、价格与区位密切相关,只有身临其境才能真正了解和认识它,因此实地查勘估价对象是做好房地产估价不可省略的工作步骤。估价人员实地查勘估价对象,有利于加深对估价对象的认识,形成一个直观、具体的印象;可以核实委托人提供的估价对象的有关情况;可以亲身感受估价对象的区位、实物的优劣;可以了解估价对象的建造、维修保养、使用历史状况;可以了解当地房地产市场行情及市场特征。

  估价对象的实地查勘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观察、询问、检查、核对估价对象的区位状况、实物状况和权益状况;

  2.应拍摄反映估价对象内部状况、外部状况和周围环境状况的照片等影像资料,并应补充收集估价所需的关于估价对象的其他资料;

  3.应制作实地查勘记录,并应记载实地查勘的对象、内容、结果、时间和人员及其签名,记载的内容应真实、客观、准确、完整、清晰。

  当因征收、司法拍卖等强制取得或者强制转让房地产,房地产占有人拒绝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进入估价对象内部进行实地查勘;或者因估价对象涉及国家秘密,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不得进入其内部进行实地查勘。如果有上述情况导致无法进入估价对象内部进行实地查勘情形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可以不进入估价对象内部进行实地查勘,但应对估价对象的外部状况和区位状况进行实地查勘,并应在估价报告中说明未进入估价对象内部进行实地查勘及其具体原因。对未进行实地查勘的估价对象内部状况,应作为估价假设中的依据不足假设在估价报告中说明。

  为了全面、高效完成实地查勘,需要制作详细、容易操作的《估价对象实地查勘记录表》。不同类型估价对象进行实地查勘时,其查看的侧重点会有所不同,实地査勘记录表内容会相应不同,下面主要就住宅房地产、经营性房地产、工业房地产及在建工程等典型估价对象实地査勘内容进行介绍。

报考指南

房地产估价师_报考指南
  • 报 名 时 间

    考前1-2个月

  • 大纲 / 教材

    考试报名前

  • 准考证打印

    考前10日至一周内

  • 考 试 时 间

    2024年11月9-10日

  • 考 试 成 绩

    2024.1.5公布

  • 合格证领取

    考后3个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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