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学习
建设工程教育网

APP学习更便捷

建设工程教育网

微信公众号

010-82326699

交流分享,早日上岸!

房地产估价师 扫码并回复房地产估价师进群
当前位置:建设工程教育网 > 房地产估价师 > 备考资料 > 复习资料 > 正文

房地产估价师考试知识点拨:估价基本事项概述

2019-03-29 11:28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字体: 打印 收藏

2019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时间为10月19日、20日,现在备考已经开始,房地产估价师知识点需要一点一滴的积累,建设工程教育网特别整理了《房地产理论与方法》科目第十章的知识点,进行详细讲解,希望对考生朋友们的备考学习有所助益!

  估价基本事项概述

  4个:估价目的、估价对象、价值时点和价值类型

  估价基本事项不能明确的责任,主要在估价师。

  估价基本事项之间的关系。估价目的是龙头。它决定估价对象、价值时点和价值类型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房地产,不应作为抵押估价目的的估价对象。

  不能独立使用、处分的房地产,不宜作为抵押物,一般不具有抵押价值,不宜作为抵押估价目的的估价对象。

  估价对象与价值时点有关。确定价值时点一般应在确定具体的估价对象之前。价值时点不同,估价对象的具体状况可能不同。

报考指南

房地产估价师_报考指南
  • 报 名 时 间

    考前1-2个月

  • 大纲 / 教材

    考试报名前

  • 准考证打印

    考前10日至一周内

  • 考 试 时 间

    2024年11月9-10日

  • 考 试 成 绩

    2024.1.5公布

  • 合格证领取

    考后3个月起

阅读排行

24年房估新课上线
  • 免费试听
  • 免费直播
  • 免费题库
赵占香 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 教材精讲班 免费试听

关注更多

立即扫码添加学习顾问

报考指导

考情速递

备考计划

帮你选课

网站地图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