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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估价师案例复习要点:致委托人函列出估价原则

2013-08-13 16:11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字体: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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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致委托人函列出估价原则这里算不算错误?老师好,教材19页案例1-5中,致估价委托人函: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这里缺少合法、谨慎原则算不算错呢?教材第8页案例1-2这里列出了,这两个都是抵押估价却不一样。?另外,案例教材致委托人函中没有规定要有估价原则,而理论教材上规定说要写上遵循了公认的估价原则。教材上的案例大部分都有,没有算错吗?还有致函中的特别提示,如果严格按照案例教材的要求,考试中指出没有特别提示的错误难道不给分吗?教材的权威性何在啊?

  【回答】你好,1、在致估价委托人函中不要求写估价原则,2、特别提示没有也不算错。

  ★问题所属科目: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

责任编辑:跳跳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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