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学习
建设工程教育网

APP学习更便捷

建设工程教育网

微信公众号

010-82326699

交流分享,早日上岸!

房地产估价师 扫码并回复房地产估价师进群
当前位置:建设工程教育网 > 房地产估价师 > 考试动态 > 政策解析 > 正文

陕西省人社厅:房地产估价师可聘专业技术职务为经济师

2019-07-12 11:22   来源: 陕西省人社厅 字体: 打印 收藏

  摘要: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通知,房地产估价师可聘专业技术职务为经济师。以下是通知全文: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明确部分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

  陕人社函〔2019〕181号

  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部门人事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陕办发〔2018〕2号)文件精神,促进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有效衔接,减少人才重复评价,现对部分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通知如下:

  一、根据人社部和相关国家部委文件规定,专业技术人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与职称有对应关系的职业资格,即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可作为单位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无需重新换发职称资格证书。

  二、对于符合对应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用人单位可按照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任职条件和聘任程序,有序开展聘任工作。

  三、对目前国家已取消的职业资格,原取得的职业资格可继续作为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

  四、各地区、各部门要指导用人单位做好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工作,严格执行政策,不得擅自扩大对应关系,对政策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五、今后国家出台有关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新规定,按国家规定执行,不再另行发文。

  附件:国家部分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表

房地产估价师可聘专业技术职务为经济师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9年4月2日

报考指南

房地产估价师_报考指南
  • 报 名 时 间

    预计8月起

  • 大纲 / 教材

    大纲使用2021版

  • 准考证打印

    考前10日至一周内

  • 考 试 时 间

    预计2025年11月8-9日

  • 考 试 成 绩

    考试日期后2个月内

  • 合格证领取

    考后3个月起

阅读排行

房估资料免费领取
  • 免费试听
  • 免费直播
  • 免费题库
赵占香 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 零基础预习 免费试听

关注更多

立即扫码添加学习顾问

报考指导

考情速递

备考计划

帮你选课

网站地图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