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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省人社厅:房地产估价师可聘专业技术职务为经济师

    2019-07-12 11:22 来源:陕西省人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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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通知,房地产估价师可聘专业技术职务为经济师。以下是通知全文: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明确部分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

      陕人社函〔2019〕181号

      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部门人事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陕办发〔2018〕2号)文件精神,促进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有效衔接,减少人才重复评价,现对部分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通知如下:

      一、根据人社部和相关国家部委文件规定,专业技术人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与职称有对应关系的职业资格,即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可作为单位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无需重新换发职称资格证书。

      二、对于符合对应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用人单位可按照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任职条件和聘任程序,有序开展聘任工作。

      三、对目前国家已取消的职业资格,原取得的职业资格可继续作为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

      四、各地区、各部门要指导用人单位做好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工作,严格执行政策,不得擅自扩大对应关系,对政策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五、今后国家出台有关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新规定,按国家规定执行,不再另行发文。

      附件:国家部分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表

    房地产估价师可聘专业技术职务为经济师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9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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