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建委关于开展2021年第一次房地产估价报告抽查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2021年度第一次房地产估价报告抽查工作的通知
京建发〔2021〕308号
各房地产估价机构、北京房地产估价师和土地估价师与不动产登记代理人协会:
为规范房地产估价市场秩序,提高房地产估价服务水平,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委托北京房地产估价师和土地估价师与不动产登记代理人协会(以下简称“北京估价师协会”)于近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报告质量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组织
北京估价师协会建立房地产估价报告抽查工作组,负责2021年度房地产评估报告抽查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二、抽查对象
2021年度房地产估价报告抽查分为两次。第一次房地产估价报告抽查范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在本市备案的房地产估价机构从事房地产估价业务所出具的估价报告。
三、评审标准
房地产估价报告抽查工作的评审标准执行《房地产估价规范》和《北京市房地产估价报告评审标准》等技术规范。
四、工作流程
(一)填报业绩信息(2021年9月24日前)
各机构于9月24日前通过“北京市房地产估价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估价系统,网址为:http://120.52.185.53/login_sa.aspx,各机构用户名、密码与原“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网 ”中的一致)填报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的房地产估价业绩信息,同时将业绩信息列表以EXCEL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
评估业绩填报可以通过估价系统逐一录入,也可以批量导入,如在填报过程遇有技术问题,可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10-55597718)。
(二)提交报告(2021年9月29日前)
2021年9月28日,估价报告抽查工作组根据各机构填报的业绩信息抽取房地产估价报告,并在房地产估价管理系统予以标记。2021年9月29日之前,各估价机构通过系统查看被抽查的估价报告,将被抽查的报告电子版上传至估价系统,并将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纸质版快递至北京估价师协会。被抽查报告的电子版须隐去本机构相关信息,格式为PDF文档,文件大小不超过2G(包括估价结果报告及技术报告,不能含有机构或估价师名称、LOGO等信息)。被抽查报告隐去的相关信息用*代替,需将隐去相关信息的机构备案证书、估价师证书等附件内容统一粘贴到报告文档中。电子版报告统一以“XX公司抽查报告电子版”为标题发送至指定邮箱 ,邮件内应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三)专家评审(2021年10月30日前)
本次报告抽查将按照《房地产估价规范》和北《北京市房地产估价报告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工作,每份报告评审专家不少于2人,分为初审与复审,必要时设立专家组。评审专家由工作组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审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回避原则,评审专家应书面承诺认真履行职责,严格出具评审意见,对评审结果保密。工作组应及时将评审结果告知机构,机构对于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评审结果后2日内申请复核,工作组将及时组织北京估价师协会相关委员会专家进行异议复核,出具复核评审结果。
五、工作要求
(一)严守评审纪律
严密组织、认真评审,工作人员和评审专家必须严守工作纪律,确保抽查程序合法,公开透明,结果公正。
(二)积极参加评审
各机构要高度重视,对拒不配合报告抽查工作,逾期未填报业绩信息,未按时提交报告或报告有修改、造假等行为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将依法严肃处理。
(三)加强问题整改
报告评审工作与监管工作密切挂钩,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将针对评审中发现的问题组织集中点评,督促机构认真整改;对年度报告评审不合格且存在技术问题的,将约谈机构负责人,并纳入重点监管对象范围。
特此通知。
联 系 人:张硕(北京估价师协会)
联系方式:010-84623125(北京估价师协会)
邮 箱: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坝河南路1号金泰大厦2203办公室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1年9月17日
报考指南
报 名 时 间
预计8月起
大纲 / 教材
大纲使用2021版
准考证打印
考前10日至一周内
考 试 时 间
预计2025年11月8-9日
考 试 成 绩
考试日期后2个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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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后3个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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