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吉林省人事考试网发布《关于做好2020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吉林2020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报名时间为9月5日—15日。
关于做好2020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118号)和相关部委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省2020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及办法
本次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网上交费、网上打印准考证。请考生认真阅读、准确理解相关报考规定,确保本人所填信息真实有效且符合报考条件。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20年9月5日—15日。
考生须使用标准的IE8以上浏览器,登陆吉林省人事考试网(www.jlzkb.com)便捷通道“网上报名”栏目,点击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进行报名。
1.注册及照片处理
考生按系统提示注册,新注册考生采用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cm×3.5cm,像素295px×413px),大小约为10KB,照片底色为白色。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
2.选择考试
考生应对照考试报名文件,按要求选择考试类别、级别、专业、科目。
3.选择考区
考生按工作单位属地原则报名,省(中)直驻长春市单位的考生选择“省(中)直”考点,各市(州)考生按所在市(州)选择相应考点,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及省(中)直驻其他市(州)单位的考生就近选择考点。省直管县(市)仍按原渠道报名。
4.填报信息
填报信息由考生本人负责,考生应如实、准确填报考试信息。考生错报姓名、身份证号、考试类别、级别、专业、科目等考试相关信息,责任自负。
5.资格考试报名表
考生确认报考信息准确无误后,可在网上自行打印《资
格考试报名表》,现场确认后不允许修改个人信息。
6.现场确认时间:2020年9月9日—16日(周六、周日休息)
考生须携带对应报名条件中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证书、单位盖章的《资格考试报名表》等原件到资格审核部门(见附件)进行现场确认。
因疫情原因,请到现场的考生全程佩戴口罩,测温合格后方可进行资格审核。
(二)网上缴费时间:2020年9月9日—9月17日。
经报名信息现场确认的考生,即可自行在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务必查看“缴费状态”,收费标准见下表。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考试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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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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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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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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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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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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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
估价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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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观题每人每科15元
主观题每人每科1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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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人每科6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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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和《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吉省价收函字〔2016〕2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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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考试报名任务的市州留用考务费4元/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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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打印准考证
考前一周内,考生登陆吉林省人事考试网,在便捷通道“打印准考证”栏目用A4纸自行打印准考证。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参加考试。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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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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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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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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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
地
产
估
价
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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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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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09:00—11:30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含房地产估价相关知识)
下午14:00—16:30
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
(自备计算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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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以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两个科目以填涂答题卡和在答题纸上作答相结合的方式作答;《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科目在答题纸上作答。
《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科目为开卷考试,考生可携带纸质资料,仅限自用,不得与其他考生交换使用。
考生应携带钢笔或黑色签字笔、2B铅笔和橡皮。
草稿纸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各科目考试范围及对考生应掌握知识的具体要求,请查阅《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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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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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09:00—11:30
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
(自备计算器)
下午14:00—16:30
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
(开卷、自备计算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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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包括房地产经营、房地产经济、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下同)中等专业学历,具有八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
满五年;
(二)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大专学历,具有六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 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四年;
(三)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学士学位,具有四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 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三年;
(四)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硕士学位或第二学位、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二年;
(五)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博士学位的;
(六)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初级资格或审计、会计、统计专业助理级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资格,具有十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六年,成绩特别突出的。
四、相关要求
(二)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三)根据《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和《关于台湾居民参加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116号)精神,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居民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考试,在报名时应向当地考试报名机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和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
(四)考生进入考场不得携带移动电话、平板电脑、电子记事本等移动通讯设备;已带入考场的要切断电源,并与其他物品一同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带至座位。
(五)对违反考试纪律和有关规定的行为,应按照《专
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
会保障部令第31号)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资格证书
(一)考试过后两月内,考生可通过“中国房地产估价师”网站(网址:www.cirea.org.cn)“中国房地产估价”微信公众号(微信号:CIREA-WX)查询考试合格标准和考试成绩。
(二)国家下发证书后,省人事考试网发布证书领取通知。证书领取时间请关注吉林省人事考试网服务指南“证书领取通知”栏目相关消息。在各市(州)考区报名的,按当地人事考试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领取。
六、工作要求
(一)认真做好各环节的考试服务工作。要加强考试宣传,为考生提供优质的考试服务,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明确责任,统一部署,对大规模、有组织、高科技作弊予以严厉打击,严格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安全。
(二)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要高度重视现场资格审查工作,落实属地验资主体责任,严格审查报考资格,实行双审制和资格审查责任制,做到谁审查、谁负责,明确任务、目标、责任人和相关要求。
(三)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工作程序, 进一步贯彻落实《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提高考试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和保密意识,明确工作人员职责,明确各环节责任人,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
附件:吉林省人事考试机构现场确认地点及联系方式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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