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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清远关于2022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考试不安排补考的通知

2023-02-20 16:48   来源: 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体: 打印 收藏

广东省清远市发布22年房估考试不再举行补考的通知,内容如下。

关于清远考区2022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不安排补考的通告

根据国家考试计划安排,2022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不再安排补考。清远考区已报名并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由考试机构统一安排退费,已缴费用全额退还至原付款账户,报考人员无需提出申请;报考人员已经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相应延长一年,由考试机构统一办理。考生视个人需要可重新报考2023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

为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咨询电话:0763-3386285;

清远市人事考试院

2023年2月10日

能退费吗?已合格的成绩怎么办?2022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不安排补考有关问题解答

Q1:2022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不安排补考,退费如何操作呢?

答:报考人员无需提出申请。已报名并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由考试机构统一安排退费,已缴费用将全额退还至原付款账户。

Q2:滚动考试的合格成绩有效期如何计算?

答:报考人员无需提出申请。考试合格成绩实行滚动管理的,报考人员已经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相应延长一年,由考试机构统一办理。

Q3:2023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将安排在什么时间进行?

答:根据《2023 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2023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将于11月11日、12日举行。

注:该消息来源于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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