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学习
建设工程教育网

APP学习更便捷

建设工程教育网

微信公众号

010-82326699

交流分享,早日上岸!

房地产估价师 扫码并回复房地产估价师进群
当前位置:建设工程教育网 > 房地产估价师 > 考试动态 > 报名 > 正文

关于2024年度大连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

2024-09-09 14:45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字体: 打印 收藏

关于2024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应试人员: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2024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房函〔2024〕258号)要求,为做好大连市2024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的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要求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11月9日

  09:00-11:30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

  14:00-16:30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自备计算器)

  11月10日

  09:00-11:30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自备计算器)

  14:00-16:30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自备计算器)

  (二)相关要求

  1.所有考试科目均采用闭卷、纸笔考试。其中,《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2个科目,以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2个科目以填涂答题卡和在答题纸上书写2种方式作答。

  2.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的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4个考试科目,方可取得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证书。参加3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1科)的人员,须在连续的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方可换领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证书。

  3.考试开始5分钟后应试人员一律禁止进入考场。考试开始2小时内,应试人员不得交卷、离场。

  二、报考条件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房规〔2021〕3号)要求:

  (一)具备下列考试报名条件的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高等院校专科以上学历。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参加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可免考相应科目(级别为免一科)。

  1.2021年10月15日之前,取得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免试《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科目,只参加《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3个科目的考试;

  2.2021年10月15日之前,取得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免试《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科目,只参加《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3个科目的考试。

  (三)根据《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和《关于台湾居民参加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116号)精神,我国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居民可按照就近和自愿原则,在内地(大陆)的任何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考试,在报名时应向当地考试管理机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和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证书。

  三、报名要求

  1.本考试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是指在资格考试报名时,考试组织机构将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证明内容以及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一次性告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相关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考试组织机构不再索要有关证明并依据承诺办理报名相关事项。

  2.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核查部门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报考人员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3.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的相关规定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建立失信应试人员黑名单制度,加强跨部门联动响应,将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失信应试人员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失信应试人员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四、时间安排及审核地点

  报名时间:9月5日09:00—9月14日24:00

  审核时间:9月5日—9月18日(08:30-11:00、13:00-16:30,节假日除外)

  缴费时间:9月5日09:00—9月18日24:00

  打印准考证时间:11月4日09:00—11月10日16:00(黑白、彩色均可)

  审核地点:大连市房地产估价师与经纪人协会(沙河口区高尔基路454号悦泰湾里1号楼304室)

  联系电话:0411-83626632、82821715

  五、报名及审核方式

  考生报名应按属地化原则进行。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

  报名网站:https://gjsksbm.cirea.org.cn:9001/examfrontM1/htmlfront/f_link.html(请使用IE浏览器10以上版本、谷歌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的极速模式、搜狗浏览器的高速模式),按照规定的流程和要求填写报名信息,进行报名信息确认。由于自身原因报错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一)报名前准备

  1.下载照片处理工具处理拟上传的证件照片。请考生务必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提供的工具(点击下载)对照片进行处理,源照片要求必须为单色背景(白色背景),正面免冠近期1寸或2寸证件照,JPG或JPEG,字节大于30KB,宽高像素大于295*413,照片清晰,禁止缩放后使用。若照片审核未通过,报考人员须按审核意见修改后重新上传照片。

  2.根据报名条件的具体要求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并拍照或扫描。

  (二)填报信息

  大连市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限内进行考试报名。

  1.明确告知内容。报考人员登录到报名系统后,阅读考务文件及《报考须知》和《报名流程》等文件。

  2.填写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根据本人的报考条件选择正确的报考级别。报考人员要对报考的级别、专业、科目等信息进行核对并保存。

  3.上传照片。报考人员需按要求上传证件照并对照片质量负责,如因照片质量影响考试、成绩或证书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4.上传证明材料。按对应专业级别报考条件要求上传证明材料电子版(如估价师证书、学历证书等)。

  (三)选择办理方式

  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人员,以及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需要携带单位盖章的《报名登记表》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查。其他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

  (四)报名信息确认

  报考人员需要自行进行报名信息确认,否则无法完成报名。报名确认时,报考人员应仔细核对,确保信息完整、准确。

  考生报名确认后需等待网上资格核查,审核通过后可进行网上缴费(报名系统即时核查)。

  (五)资格核查及监管

  1.考务工作组织单位依法依规对报考人员进行核查。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运用在线核查、现场核查、协助核查等方式对报考人员承诺内容开展核查。

  2.对已做出承诺的报考人员,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通过在线方式完成核查。考试部门将采用随机抽查、重点监管、智慧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对虚假承诺行为和违纪违规行为做出处理。

  (1)在线核查。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名的新报考人员在提交报考信息后,考试部门将对学历学位等内容与报考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进行在线核查(报考人员无需到现场进行核查)。

  (2)现场核查。下列报考人员须携带对应报名条件中要求的学历、学位、及单位盖章的《报名登记表》等原件到报考考区考试部门进行现场人工核查。

  ①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相关事项的;

  ②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

  ③被社会监督举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现场核查提交的材料:

  ①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原件1份;

  ②学历证书原件;

  ③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④有免试科目的考生,须携带从报名系统下载带有本人上传照片(黑白、彩色均可)《2024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报名表》、居民身份证、学历证(2001年及以后毕业的持学信网带二维码的学历认证报告)、房地产估价师或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上述证件原件、复印件),到审核地点进行资格及照片审核。

  3.考试组织机构将采用随机抽查、重点监管、智慧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考试组织机构核查,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1)随机抽查。应按不低于国家文件规定比例进行随机抽查,重点核查报考人员的践诺情况。

  (2)重点监管。将对报考免试级别(免一科)人员进行重点监管,要求复查报考人员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六、网上缴费

  考生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1.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重新发布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建计〔2016〕82号)的有关规定,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65元/科,《房地产开发基础与实务》、《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科目收费标准69元/科。

  2.需要缴费收据的应试人员请于考试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理收据领取,具体办理方法参见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业务问答(https://rsj.dl.gov.cn/art/2021/9/23/art_5614_1899779.html)。

  七、考试大纲

  使用《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大纲(2021)》,考生可通过“中国房地产估价师”网站(网址:www.cirea.org.cn)、“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网站(网址:www.creva.org.cn)下载。

  八、严肃考试纪律

  (一)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如有违纪情况,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

  (二)应试人员应诚信参考,严禁代报名、代承诺,严禁替考、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或其他高科技手段等作弊行为,并且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范他人抄袭,杜绝试卷雷同。

  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坚决打击涉假骗考、替考、团伙舞弊、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等行为,对各种涉考违纪违规行为严肃处理。

  九、其他事宜

  (一)技术咨询电话:0531-66680713,0531-66680714。

  (二)咨询有关考试政策事宜,请与大连市房地产估价师与经纪人协会联系,联系电话:0411-83626632、82821715。

  (三)考试结束后2个月内,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办公室将公布考试合格标准,并开通成绩查询通道。考生可通过“中国房地产估价师”网站(网址:www.cirea.org.cn)、“中国房地产估价”微信公众号(微信号:CIREA-WX)查询考试合格标准和考试成绩。

大连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4年9月4日


报考指南

房地产估价师_报考指南
  • 报 名 时 间

    8月9日起

  • 大纲 / 教材

    大纲使用2021版

  • 准考证打印

    考前10日至一周内

  • 考 试 时 间

    2024年11月9-10日

  • 考 试 成 绩

    考试日期后2个月内

  • 合格证领取

    考后3个月起

阅读排行

24年房估新课上线
  • 免费试听
  • 免费直播
  • 免费题库
赵占香 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 教材精讲班 免费试听

关注更多

立即扫码添加学习顾问

报考指导

考情速递

备考计划

帮你选课

网站地图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