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2015年房地产估价师考后复核的通知
各市考试管理机构、广大考生:
2015年度房地产估价师和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已公布,考试合格标准如下:
如您已达到合格标准,请按照各考区报名点网站通知,提交报名资料审核,具体要求如下:
一、提交报名资料时间和地点
1.网上报名时选择“省直”的考生,请于2016年2月26日至3月3日期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到广州市华乐路53号华乐大厦南塔14楼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考试科提交资料,联系电话:020-82127736.
2.各市报名点考生的资格审核由所在地考试管理机构负责。我省各级考试管理机构具体联系方式见附件2,提交资料地址和期限以各市网站公布为准。各市考试管理机构汇总后于2016年 3月4日前寄送至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考试科。
二、提交材料清单
1.《2015年度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或《2014年度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考生从网上自行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份。
2.考生报名承诺书一份(附件1)。
3.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符合房地产估价师第六款报考条件的考生,除提供上述1-3项材料外,还须提交:⑴相应专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⑵单位开具的报考人员具有十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6年,成绩特别突出的工作证明原件。
5.符合房地产经纪人报考条件,申请免考《房地产交易制度政策》(原《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的考生,除提供上述1-3项材料外,还须提交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使用A4纸,并加盖验印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三、注意事项
敬请广大考生一定要特别注意各市报名点公布的材料提交期限。对逾期未提交资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申请;资格审核不通过的人员将不予核发证书。
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16年2月25日
附件:
报考指南
报 名 时 间
预计8月起
大纲 / 教材
大纲使用2021版
准考证打印
考前10日至一周内
考 试 时 间
预计2025年11月8-9日
考 试 成 绩
考试日期后2个月内
合格证领取
考后3个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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