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估法规-勘察设计管理
(一)勘察设计的监督管理
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证书规定的业务范围内可以跨部门、跨地区承揽勘察、设计业务。
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使用。
(二)勘察设计的发包与承包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应当依照《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实行招标发包。
可以实行总承包制,也可以实行平行承发包制,但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
报考指南
报 名 时 间
8月9日起
大纲 / 教材
大纲使用202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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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前10日至一周内
考 试 时 间
2024年11月9-10日
考 试 成 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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