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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转让管理 

2021-08-10 16:39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字体: 打印 收藏

  房地产转让管理

  1.房地产转让概述-知识点回顾

  (1)《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2)《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

  房地产转让的实质是房地产权属发生转移。房地产转让时,房屋所有权和该房屋所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

  有偿转让:房地产买卖、房地产作价入股等行为;

  无偿转让:房地产赠与、继承等行为。

  2.房地产转让的条件-知识点回顾

  (1)达到房地产项目转让的条件

  ①土地出让金以及登记;②形成工业或建筑用地条件;③除土地出让金外,房屋建设投资达到总投资25%。

  (2)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不得转让。

  (3)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不得转让。

  (4)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不得转让。

  (5)权属有争议的 ——不得转让。

  (6)未依法进行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不得转让。

  (7)其他。

  3.以出让方式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房地产转让-知识点回顾

  以出让方式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不同土地使用者之间多次转让,但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不变。

  例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为50年,原土地使用者使用10年后转让,受让人的使用年限只有40年。

  4.共有房屋的转让-知识点回顾

  按份共有:按约定或者根据出资额明确,未约定或约定不明,默认按份共有;

  共同共有:配偶、父母子女关系。共同共有人处分共有房屋,须经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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