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估价师法规政策知识点:城乡规划的实施与监督
城乡规划的实施与监督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量力而行,尊重群众意见,有计划、分步骤地组织实施城乡规划。
城市新区的开发和建设,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和时序,充分利用现有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严格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体现地方特色。
城市、县、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近期建设规划,其规划期限为五年。以重要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中低收入居民住房建设以及生态环境保护为重点内容。
城市规划的实施管理主要是报建审批管理和批后管理两部分内容。
报建审批管理:对建设项目选址审批核发项目选址意见书,对城市用地审批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对建设工程审批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批后管理:按照规划实施监督检查体系对违章占地和违章建设的查禁工作。
报考指南
报 名 时 间
预计8月起
大纲 / 教材
预计6月公布
准考证打印
考前10日至一周内
考 试 时 间
预计2025年11月8-9日
考 试 成 绩
考试日期后2个月内
合格证领取
考后3个月起
阅读排行
关注更多
立即扫码添加学习顾问
报考指导
考情速递
备考计划
帮你选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