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政策:控制性详细规划
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地域范围100公顷以上)
(一)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作用
1.承上启下的作用(上有城市总体规划和分区规划,下有修建性详细规划);
2.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城市规划管理的依据和城市建设的引导;
3.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城市政策的载体(如:城市产业结构,城市用地结构,城市人口空间分布,城市环境保护,鼓励开发建设等)。
(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内容
任务:以城市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为依据,确定建设地区的土地使用性质和使用强度的控制指标、道路和工程管线控制性位置、空间环境控制的规划要求,强化城市规划的控制功能,并指导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
内容:
1.确定规划范围内各类不同使用性质的用地面积与用地界限;
2.规定各地块土地使用、建筑容量、建筑形态、交通、配套设施及其他控制要求;
3.确定各级支路的红线位置,控制点坐标和标高;
4.根据规划容量,确定工程管线走向,管径和工程设施的用地界限;
5.制定相应的土地使用及建筑管理规定。
(三)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控制体系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控制体系指标:
1.用地控制指标
2.环境容量控制指标
3.建筑形态控制指标
4.交通控制指标
5.城市设计引导及控制指标
6.配套设施体系
规定性指标:(强制性,必须执行,不可突破)
①用地性质
②用地面积
③建筑密度 基底面积/土地面积
④建筑控制高度
⑤建筑红线后退距离(防火,救灾的要求)
⑥容积率 容积率=总建筑面积/土地面积(有上限和下限)
⑦绿地率
绿地率=绿地面积/土地面积(通常下限控制,新建住宅小区不低于30%,老旧小区不低于25%)
绿地包括:公共绿地、宅旁绿地、公共服务设施绿地,不包括屋顶、晒台的人工绿地。
(必须是天然的,不能是人工的)
⑧交通出入口方位(机动车出入口方位、禁止机动车开口地段、主要人流出入口方位)
⑨停车泊位及其他需要配置的公共设施(下限控制)
指导性指标:(非强制,参考指标)
1.人口容量(上限控制)
2.建筑形式、体量、色彩和风格要求(广场控制线、绿地控制线、裙房建筑控制线、主体建筑控制线、建筑架空控制线、建筑高度控制范围、建筑颜色等)
3.其他环境要求
(四)控制性详细规划有关计算规则
1.建筑占地面积
建筑占地面积为建筑物的垂直投影面积,但不包括雨篷、外挑阳台、檐口、连接两座建筑物的架空通道、玻璃拱顶下的天井、室外楼梯或坡道和街坊内连接建筑物之间的过街楼,以及仅一面有围护结构、面积不大于基地空地面积10%的基地附属建筑面积。
2.总建筑面积
发改委(82)经基设字58号《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规定计算,但不包括雨篷、外挑阳台、檐口、连接两座建筑物的架空通道、玻璃拱顶下的天井、室外楼梯或坡道,以及仅一面有围护结构、面积不大于基地空地面积10%的基地附属建筑面积,也不包括:
(1)地下室和楼板面不高于明沟1.5m的半地下室;
(2)开放供公共使用的地面敞空层;
(3)面积小于标准层面积百分之十的机房、水箱、瞭望用房的屋顶附属建筑物。此外,底层为杂物间和停车间的居住建筑,其底层面积按一半计入总建筑面积。
3.建筑高度
在核算建筑间距时,建筑高度按以下规定计算:
(1)平屋面算至女儿墙顶,无女儿墙算至檐口,面积小于标准层面积10%的屋顶附属建筑物高度不计;
(2)坡屋面坡度不大于35°时,高度算至檐口;大于35°者,屋脊线平行于相关建筑的算至屋脊线,垂直于相关建筑的算至山墙斜坡高度的中点。
在核算建筑高度时,建筑高度按以下规定计算:
(1)平屋面算至女儿墙顶,无女儿墙者算至檐口;
(2)坡屋面当山墙平行于道路红线时,高度算至山墙斜坡的中点,当屋脊线平行于道路红线时,凡坡度不大于35°者,高度算至封檐墙顶,无封檐墙顶者算至檐口,坡度大于35°者算至屋脊。
报考指南
报 名 时 间
预计8月起
大纲 / 教材
大纲使用2021版
准考证打印
考前10日至一周内
考 试 时 间
预计2025年11月8-9日
考 试 成 绩
考试日期后2个月内
合格证领取
考后3个月起
阅读排行
关注更多
立即扫码添加学习顾问
报考指导
考情速递
备考计划
帮你选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