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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地产估价师理论方法:比较法估价需要具备的条件

    2021-08-26 17:28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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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较法估价需要具备的条件:

      在价值时点的近期有较多类似房地产的交易。

      市场不够活跃或类似房地产交易少,难以采用比较法。

      不采用比较法的不当理由:估价对象所在地存在较多类似房地产的交易,而由于估价机构和估价师没有努力收集交易实例,造成不能采用比较法估价。——理由不成立

      消除四个差异:

      ①成交价格与比较价值的内涵和形式不同;——建立比较基础;

      ②特殊交易情况与正常交易情况不同;——交易情况修正(把非正常交易情况,修正为正常交易情况);

      ③成交日期与价值时点不同——市场状况调整;把可比实例在其成交日的价格,调整为在价值时点的价格;

      ④可比实例状况与估价对象状况不同——房地产状况调整;把可比实例在自身状况下的价格,调整为在估价对象状况下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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