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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估价师考点精讲: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

2021-01-19 14:58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字体: 打印 收藏

2021年房地产估价师备考进行时,建设工程教育网小编为考生整理了房地产估价师各科目的相关考点,希望能够对大家的复习有所帮助。

天天向上

  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

  按政府对房地产价格的管制或干预程度划分。


形成机制
估价规定
适用
市场调节价
市场竞争形成,经营者自主制定依据市场供求状况商品房
政府指导价
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定价权限和范围规定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指导经营者制定不得超出政府指导价规定的幅度经济适用房
政府定价
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定价权限和范围制定价格评估价值应以政府定价为准房改房、公共租赁房、廉租房

(1)最高限价和最低限价

  ①最高限价——限价商品房。

  ②最低限价——工业建设用地出让时的最低出让价格。

  有最高限价的房地产,评估价值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有最低限价的房地产,评估价值不得低于最低限价。

  (2)新建的经济适用住房(现在的叫法是“保障性共有产权住房”)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保本微利原则。

  经济适用住房的成本包括土地房屋征收补偿费、勘察设计和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住宅小区基础设施建设费(含小区非营业性配套公建费)、管理费、贷款利息和税金七项因素,利润率控制在3%以下。

报考指南

房地产估价师_报考指南
  • 报 名 时 间

    8月9日起

  • 大纲 / 教材

    大纲使用2021版

  • 准考证打印

    考前10日至一周内

  • 考 试 时 间

    2024年11月9-10日

  • 考 试 成 绩

    考试日期后2个月内

  • 合格证领取

    考后3个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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