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估价师考点精讲:对不按期开发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处理原则
![24房估备考](/upload/resources/image/2023/11/08/588714.png)
2021年房地产估价师备考进行时,建设工程教育网小编为考生整理了房地产估价师各科目的相关考点,希望能够对大家的复习有所帮助。
对不按期开发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处理原则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动工开发期限进行开发建设。
1.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期限1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以下的土地闲置费;
2.满2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3.以下情况不征收土地闲置费或收回:
①因不可抗拒力造成开工延期,如地震、洪涝等自然灾害。
②因政府的行为而不能如期开工的或中断建设一年以上的。
③因动工开发必须的前期工作出现不可预见的情况而延期动工开发的。如发现地下文物、拆迁中发现不是开发商努力能解决的问题等。对不按期开发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处理原则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动工开发期限进行开发建设。
1.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期限1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以下的土地闲置费;
2.满2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3.以下情况不征收土地闲置费或收回:
①因不可抗拒力造成开工延期,如地震、洪涝等自然灾害。
②因政府的行为而不能如期开工的或中断建设一年以上的。
③因动工开发必须的前期工作出现不可预见的情况而延期动工开发的。如发现地下文物、拆迁中发现不是开发商努力能解决的问题等。
![公众号](/upload/resources/image/2023/12/05/589380.png)
报考指南
报 名 时 间
考前1-2个月
大纲 / 教材
考试报名前
准考证打印
考前10日至一周内
考 试 时 间
2024年11月9-10日
考 试 成 绩
2024.1.5公布
合格证领取
考后3个月起
阅读排行
关注更多
立即扫码添加学习顾问
![](/images/news/news2023/big_pic.png)
报考指导
考情速递
备考计划
帮你选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