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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估价师考点精讲:成本法适用的估价对象(掌握)

2021-01-06 12:00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字体: 打印 收藏

2021年房地产估价师备考进行时,建设工程教育网小编为考生整理了房地产估价师各科目的相关考点,希望能够对大家的复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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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法适用的估价对象(掌握)

适用对象:新开发的房地产,旧的房地产,在建工程,计划开发的房地产,很少发生交易而限制了比较法运用,没有经济收益或没有潜在经济收益而限制收益法运用的房地产,例如行政办公楼、学校、医院、图书馆、体育场馆、公园、军队营房等以公用、公益为目的的房地产,特别适用成本法估价。

化工厂、钢铁厂、发电厂、油田、码头、机场之类,有独特设计或只针对特定使用者的特殊需要而开发建设的房地产,单独的建筑物或装饰装修,通常也采用成本法估价。

不适用对象——建筑物过于老旧的房地产。老旧建筑物测算重新购建成本和折旧难度大。一般用残余价值估价;对于整个过于老旧的房地产,适用假设开发法估价。

成本法主要适用于评估新建筑物或比较新的房地产的价值和价格。

【例题】成本法特别适用于那些既无收益又很少发生交易的房地产估价,这类房地产主要包括( )等。

A.图书馆

B.学校

C.空置的写字楼

D.单独的建筑物

E.加油站

『正确答案』AB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成本法适用的估价对象。新近开发完成的房地产(新开发建设的房地产)、可以假设重新开发建设的现有房地产(旧房地产)、正在开发建设的房地产(在建工程)、计划开发建设的房地产(期房),都可采用成本法。选项A图书馆,很少发生交易限制了比较法,没有经济收益或潜在经济收益,限制了收益法。选项B学校以公益、公用目的的房地产,特别适用成本法估价。选项D单独的建筑物适用成本法,但是不属于“既无收益又很少发生交易”的房地产。选项C空置的写字楼可以寻找类似的写字楼,采用比较法,或收益法评估;选项E加油站是收益性房地产,可以采用收益法评估。参见教材P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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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估价师_报考指南
  • 报 名 时 间

    考前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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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考 试 时 间

    2024年11月9-10日

  • 考 试 成 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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