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估价师考点精讲:房地产税收的需要
2020年房地产估价师备考进行时,虽然房估改革政策还没有确定,但是基础知识还是考试复习的重点。建设工程教育网小编为考生整理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的重要考点,希望能够对大家的复习有所帮助。
考点6:房地产税收的需要
中国目前与房地产有关的税种10个,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土地增值税(专门针对房地产设置),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等(具有普遍调节功能)
特列: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从量定额征收(按占地面积计税),不需房地产估价。
计税依据:房地产价格价值、租金。
计税依据不合理的,纳税人可申请重新核定计税依据。
契税是在土地、房屋权属转移时向其承受者征收的税收,计税依据是:
①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和房屋买卖,为成交价格(或核定价格,当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并且无正当理由时)
②赠与(土地使用权&房屋),参照市场价格。
③交换(土地使用权&房屋),为交换价差。差额明显不合理且无正当理由,由征收机关参照市场价格核定。
2020年房地产估价师怎么学?如何做好备考计划?很多已经着手备考的考生都会有所困惑。
建设工程教育网的老师为大家整理了预习计划,并精心录制了教学视频免费提供给大家学习,一起来学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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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指南
报 名 时 间
8月9日起
大纲 / 教材
大纲使用2021版
准考证打印
考前10日至一周内
考 试 时 间
2024年11月9-10日
考 试 成 绩
考试日期后2个月内
合格证领取
考后3个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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