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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考试院2019年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证书发放和查询

2019-08-13 15:03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字体: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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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深圳市考试院发布通知,明确深圳2019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报名信息填报时间:2019年8月13日9:00—8月27日17:00;网上缴费时间:2019年8月13日9:00—8月28日17:00;报考人员可直接登录广东人事考试网(rsks.gd.gov.cn)进行网上报名。

关于2019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深人考发〔2019〕24号

各有关报考人员:

2019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将于10月19日、20日举行。为做好深圳市该项考试安排,根据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关于2019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人考〔2019〕38号)和《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粤人考〔2019〕28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六、考后在线人工核查

广东省在考试成绩公布后,对全科考试成绩达到试卷总分60%及以上的报考人员进行在线人工核查。核查中如需补充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应试人员须按照我院要求及时在线补交。此类报考人员应留意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深圳市考试院专栏(http://hrss.sz.gov.cn/szksy/)通知,按要求提交《报考承诺书》等证明材料。

七、监督监管

对报考人员实施全程监督和加强全面管理。考试合格标准发布后,我院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深圳市考试院专栏(http://hrss.sz.gov.cn/szksy/)对全科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10天,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内容包括:考试名称、考试年度、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的姓名、证件号码(隐藏部分号码)

报考人员不符合本考试报名条件的,或者未按照我院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失信报考人员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八、证书发放和查询

(一)证书发放

深圳市报考人员的证书由我院负责发放,我院接收到上级考试机构下发的证书后,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深圳市考试院专栏(http://hrss.sz.gov.cn/szksy/)发布证书发放通知,无须电话咨询,请相关报考人员密切留意。

(二)证书查询

报考人员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资格证书”栏目查询证书发放进度和进行证书查询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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