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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哈尔滨2016年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2016-07-18 14:04  来源: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字体: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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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网上报名:2016年7月5日-7月14日。现场资格审查:2016年7月11日-7月15日。网上缴费:2016年7月11日-7月18日。网上打印准考证:2016年10月9日-10月13日。

   

关于做好2016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开发区人社局,市直各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办发〔2016〕8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2016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及成绩管理办法

  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共设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客观题)、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主客观混合)、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主客观混合)、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应试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资格证书。

  二、报名

  凡符合《关于印发<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房〔1995〕147号)规定报考条件(详见附件3)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此次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网址为哈尔滨市人事考试网(http://hrb.hljrsks.org.cn/)。考生须在文件规定时间内(详见附件1)完成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网上缴费等全部报名流程。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资格审查或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无效。考生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

  三、考试收费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重新发布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建计〔2016〕82号)及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专业资格和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黑价联〔2015〕28号)规定,参加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的考生,每人报名费15元,报考《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加收35元,报考《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科目加收39元,报考《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科目加收39元,报考《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科目加收39元。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本次考试实行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应按时登录哈尔滨市人事考试网(http://hrb.hljrsks.org.cn/)的“准考证打印”栏目,按要求录入相关信息即可打印。

  考生打印准考证后,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相关信息,如有问题须在准考证打印截止日期前与哈尔滨市考试中心联系。

  五、考试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考时必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军人可持军官证)原件,否则不允许参加考试。

  (二)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和橡皮。《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科目需自备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的计算器。考场备有草稿纸,考后收回。

  (三)《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以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两个科目以填涂答题卡和在答题纸上作答相结合的方式作答;《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科目在答题纸上作答。

  (四)《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科目为开卷考试,考生可携带纸质资料,仅限自用,不得与其他考生交换使用。

  附件:1、2016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2、2016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考生操作流程

  3、2016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6年7月5日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xiaoyang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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