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2019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报名时间:8月8日-17日
上海市2019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
沪人考〔2019〕27号
关于印发《上海市2019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
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2019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房执考办发〔2019〕1号),现将《上海市2019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报名组织等相关工作。
本通知及相关文件、表格可通过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rsj.sh.gov.cn/spta.shtml)查询和下载。
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
2019年7月31日
上海市2019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
考务工作安排
一、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包括经济、建筑、规划和管理等学科,下同)中等专业学历,具有8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5年;
(二)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大专学历,具有6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4年;
(三)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大学本科学历,具有4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3年;
(四)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硕士学位或第二学位、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2年;
(五)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博士学位;
(六)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初级资格或审计、会计、统计专业助理级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资格,具有10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6年,成绩特别突出的。
以上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31日。
二、报名范围
考试实行属地化管理,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或在本市相关单位工作且近两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截至报名缴费结束前一个月),并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可在本市报名参加考试。
三、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
2019年10月19日
9:00-11:30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含房地产估价相关知识)
14:00-16:30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自备计算器)
2019年10月20日
9:00-11:30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自备计算器)
14:00-16:30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开卷、自备计算器)
四、考试成绩管理办法
考试成绩实行以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考生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后,方可获得执业资格。
五、考试报名相关事宜
本次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现场审核、网上缴费的方式。考生完成网上缴费后,方可视为报名成功。关于网上报名操作流程及相关要求,请参考报名系统中相关说明。
(一)考试报名
考试报名时间为2019年8月8日10:00-8月17日16:00,网址为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rsj.sh.gov.cn/spta.shtml)的“网上报名”栏目。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及时下载打印并保存报名表。
首次注册的考生应按要求上传报名照片,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照片一经上传确认,不得更换。考生必须预先下载并使用报名系统指定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上传经该工具审核处理并保存后的本人近期彩色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方可在报名系统中通过照片审核,否则无法进行报名。已在报名系统注册过的考生,仍使用原有照片。
考生务必确认本人符合报考条件并正确选择考试科目,因报考条件不符或错误选报而造成无法取得合格证书、成绩无效等后果的,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核
2018年度在本市参加过该项考试的考生,符合报考条件的,凭报名系统历年档案信息完成网上报名后,可直接进行网上缴费,无需现场审核。2018年度在外省市参加过该项考试的考生、2017年及以前参加过该项考试的考生、首次报考的新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现场审核。
现场审核时间为2019年8月16日-8月17日(每天9:00-11:00,13:30-16:00),现场审核地点为网上报名时选择的审核(咨询)点:
1、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杨浦区彰武路1号17楼,近四平路,地铁10号线同济大学站1号出口)
审核(咨询)点代码:7777
咨询电话:65980186、65988817
2、上海市房屋管理局教育中心(普陀区武宁路200弄永定新村121号教学楼401)
审核(咨询)点代码:9090
咨询电话:52905089、52901577
现场审核时须对报考条件所规定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年限等进行审核,请考生下载打印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报名表,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后,按规定的日期和要求,携带报名表、身份证(使用其他身份证件类型的人员提供相应证件)、上海市居住证或社保缴费清单(非上海户籍人员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报告(持境外学历学位人员提供)等相关材料到网上报名时选择的审核(咨询)点办理相关手续。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对符合报考条件者收取报名表原件和其他资料复印件。
现场提交审核材料同时,还将核验考生本人学历(学位)和居住证或社保缴费信息,请考生提前关注“学信网”微信公众号、下载手机“随申办市民云”和“上海人社”APP,通过证书编号和实名注册方式查询,并于现场提供实时电子数据信息用于比对核验。比对核验通过者,无需提交相关证件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无法提供核验信息的,仍需提供相关证书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考生可于现场审核24小时后,重新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如超过48小时未完成资格审核,请考生及时联系审核(咨询)点确认相关事宜。审核(咨询)点提供考试资格审核和报名咨询服务,非考试地点。
(三)缴费确认
通过审核的考生,可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20日16:00(建议避开每日24:00左右银行结算时段缴费),逾期视为放弃报名。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缴费平台支持的,已经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或电子扫码支付工具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咨询电话:4001500800。
考生缴费后应再次查询本人报考信息和缴费状态(网上缴费信息和扣款信息),确认本人符合报考条件、报考信息无误(特别注意报考科目务必准确)、缴费成功,并重新打印报名表备用。由于网络传输速度等不确定因素,缴费确认信息可能会相对滞后,但一般不会超过24小时,请考生不要急于重复支付划款,同时建议考生不要同时开启多个缴费页面进行支付,以免发生错账。
本次考试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科目75元。考生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考生可于证书发放期间凭准考证或成绩单前往审核(咨询)点领取考试费用收据,逾期视为放弃领取。
(四)准考证下载
报名成功的考生应于2019年10月15日10:00-10月17日16:00在报名网站(rsj.sh.gov.cn/spta.shtml)下载并打印准考证,逾期视为放弃考试。考生下载准考证中遇有问题,或发现下载后的准考证报考信息有误,请及时与本人选择的现场审核(咨询)点联系。
六、监督管理及违纪处理
(一)考试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在审核、受理举报等过程中,考试行业主管部门或者考试机构要求考生补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考生应积极配合、及时提交。
(二)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三)考生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建立失信应试人员黑名单制度,将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失信应试人员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失信应试人员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身份证件;提供或使用无线电设备等作弊器材;提供或买卖试题、答案;组织或协助组织作弊等均属犯罪行为,处以拘役、管制、罚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六)考试违纪违规人员信息和处理意见于考试结束10个工作日后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rsj.sh.gov.cn/spta.shtml)“违纪处理”栏目公示。
考试结束后还将采用技术手段进行雷同答卷的甄别和认定,对认定为雷同答卷的,按规定给予成绩无效处理,涉及违纪作弊的按相关条款追加处理。考生有义务妥善保护好自己的考试试卷和答题信息、不被他人抄袭,若有答卷雷同,双方均取消考试成绩。
七、其他相关事项
(一)港澳台居民参加考试问题
1、根据《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和《关于台湾居民参加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116号)精神,对符合文件规定报考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参加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
2、港澳台居民在报考时,应根据报名条件规定,提交本人身份证明(香港、澳门特区护照/身份证明、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境外学历学位还需提供学历学位认证报告),以及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并在报名时准确填写“国籍(地区)”栏目信息。
(二)考试大纲
各科目考试范围及对考生应掌握知识的具体要求,请查阅《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
(三)考生须知
1、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字迹墨水笔、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储存功能的计算器(《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不得携带计算器)。
2、《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以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两个科目以填涂答题卡和在答题纸上作答相结合的方式作答;《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科目为开卷考试,在答题纸上作答,考生可携带纸质资料,仅限自用,不得与其他考生交换使用。
(四)成绩查询及证书领取
考生可在考试后三个月左右,通过报名网站(rsj.sh.gov.cn/spta.shtml)进行成绩查询。考试成绩单不另行发放,考生如有需要,请于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自行下载打印。
合格证书领取时间一般为考试合格标准发布后四个月左右,届时请关注考试院网站(rsj.sh.gov.cn/spta.shtml)领证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