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在线客服

帮助

24小时客服:010-82326699 400-810-5999

建设工程教育网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 正文

济南市房产管理局关于商品房平面图绘制及面积测量计算有关问题的

2013-09-23 15:29    【  【打印】【我要纠错】

  各区房管局,市房产交易所、房产登记中心、房产测绘房屋安全鉴定中心,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加强我市商品房销售面积测量计算管理工作,保护消费者和开发商的合法权益,规范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行为,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建设部《关于加强房产测量及房屋面积计算管理工作的通知》(建住房[1999]第72号)的规定,市房产管理局是我市商品房销售面积测量计算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经我局研究决定由济南市房产测绘房屋安全鉴定中心具体负责我市规划区范围内商品房销售面积测量计算工作。

  二、商品房销售单位持房屋竣工平面图到济南市房产测绘房屋安全鉴定中心办理测绘登记手续,签定《济南市商品房平面图绘制及面积测算委托书》。

  三、市房产测绘房屋安全鉴定中心要按照委托书规定的时间按时提交成果报告。

  四、房产交易、发证部门,在房产交易监理、确权发证时,对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共用部门分摊面积,应以加盖“济南市房产管理局房产测量专用章”的房屋平面图为准。

  五、商品房销售面积凡经市房产测绘房屋安全鉴定中心进行测绘计算的,各区房管局、市房产交易所不再重新测绘。

  六、当事人对商品房面积有异议的,可提请市房产管理局进行复审;对复审结果不服的,可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诉讼。由于测绘工作失误造成测量计算有误的,须重新测量计算并承担相应责任。

  七、商品房面积测量计算费用由委托人负担。收费标准按财政部、国家测绘总局《测绘生产费用定额》(财经[1999]856号文发布)执行。

  济南市房产管理局

2000年3月1日

责任编辑:tracy
延伸阅读:商品房 平面图 绘制
收藏分享:论坛
分享到:
相关新闻
  • 特色班
    4大班次+2-3套全真模拟题
    提升学习效果
  • 精品班
    4大班次+2-3套全真模拟题+1套预测试题
  • 实验班
    3套全真模拟题+2套预测试题+考前冲关宝典
  • 定制班
    3套模拟题+3套预测题+考前冲关宝典+考前重点
  • 移动班
    以知识点为单元授课练习,
    强化重点、难点、考点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本网站欢迎积极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