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管理考点】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管理
四、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管理
(一)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管理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对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实行安全标志管理。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管理工作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指定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管理机构实施,受指定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管理机构对其核发的安全标志负责。
(即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是由国家监督制造,有安全标志的能保证质量。)
1.对生产经营单位的要求
(1)生产劳动防护用品的企业生产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取得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
(2)经营劳动防护用品的单位应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有满足需要的固定场所和了解相关防护用品知识的人员。经营劳动防护用品的单位不得经营假冒伪劣劳动防护用品和无安全标志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3)生产经营单位不得采购和使用无安全标志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购买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须经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技术部门或者管理人员检查验收。
2.监督检查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依法对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进行监督检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报考指南
报 名 时 间
6月左右
大纲 / 教材
6月左右
准考证打印
考前10日至一周内
考 试 时 间
10月下旬
考 试 成 绩
考后2个月左右
合格证领取
考后3个月左右
阅读排行
- 免费直播
- 免费题库
主讲:张智鸿 10月30日19:00-21:00
回看主讲:张智鸿 3月17日19:00-20:00
回看关注更多
立即扫码添加学习顾问
报考指导
考情速递
备考计划
帮你选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