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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规定的处罚

2019-03-29 18:42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字体: 打印 收藏

2019年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火热备考中,现为大家提供2019年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中《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科目相关知识点,希望能帮助大家在复习中有一些参考。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第五章 安全生产行政法规

1.对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擅自进行生产的,转让、冒用或伪造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由原发证机关处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暂扣或者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技术装备处原处长刁岷案就是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条例》规定受到刑事处罚的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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