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决定机关讲解
2019年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火热备考中,现为大家提供2019年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中《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科目相关知识点,希望能帮助大家在复习中有一些参考。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决定机关(多选)
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安监部门
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改正、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停止建设等行政处罚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作出决定。
2.公安机关
拘留由公安机关作出决定。
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关闭、暂扣或吊销有关证照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决定。
4.其他行政机关
有关法律、法规对行政处罚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行政处罚机关分别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质检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综合管理的部门、公安机关、交通部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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