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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检查、提供虚假情况和隐瞒事故隐患的处罚:安全生产法知识点

2020-09-25 18:00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字体: 打印 收藏

煤矿有关人员拒绝、阻碍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安全监察人员现场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或者隐瞒存在的事故隐患以及其他安全问题的,由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责令停产整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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