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作业目录》征求修改意见
本报讯 近日,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发布通知,征求对《特种作业目录》的修改意见。
《目录》修订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坚持以防控事故风险为导向,深刻分析汲取事故教训,聚焦事故暴露出的问题调整《目录》。二是坚持主动适应“放管服”要求,准确把握特种作业由专人操作、有独立岗位、操作不当易引发事故的特殊性,严格控制新增操作项目,充分论证原操作项目的必要性,合理控制特种作业总量。三是坚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注重征求广大企业及其从业人员、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等单位的意见。四是坚持总体稳定、适当修改,对普遍要求修改、实践证明成熟、具有广泛共识的内容进行必要和适当修改,对可留可不留的原则上不保留,对纳入《目录》争议较大的原则上不新增,确保《目录》的连续性、稳定性、权威性。
实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准入管理是安全生产领域一项重要的基本制度,对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具有重要作用。现行的《特种作业目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0号)实施8年多来,充分发挥了安全保障作用,但也逐渐出现了一些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主要包括:有的操作项目不再具有纳入特种作业管理的重大安全风险,有的行业领域特种作业范围设置较宽泛,随着新业态新情况的出现有一些容易引发人员伤亡的操作项目没有及时纳入特种作业管理等。为此,应急管理部决定启动《目录》修订工作,并广泛征求对《目录》的修改意见。请各单位于2月15日前将《〈特种作业目录〉修订意见与建议表》及其电子版反馈至应急管理部培训中心。
报考指南
报 名 时 间
6月左右
大纲 / 教材
6月左右
准考证打印
考前10日至一周内
考 试 时 间
10月下旬
考 试 成 绩
考后2个月左右
合格证领取
考后3个月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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