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法: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11.13)
《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确定的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范围不包括( )。
A、特大火灾事故
B、重大建筑质量安全事故
C、煤矿和其他矿山特大安全事故
D、特种设备特大安全事故
建设工程教育网原创·转载请注明出处
报考指南
报 名 时 间
6月20日起
大纲 / 教材
6月公布
准考证打印
考前10日至一周内
考 试 时 间
10月26、27日
考 试 成 绩
考后2个月左右
合格证领取
考后3个月左右
阅读排行
关注更多
立即扫码添加学习顾问
报考指导
考情速递
备考计划
帮你选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