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学习
建设工程教育网

APP学习更便捷

建设工程教育网

微信公众号

010-82326699

交流分享,早日上岸!

扫码并回复安全工程师进群
当前位置:建设工程教育网 > 中级安全工程师 > 备考资料 > 复习资料 > 正文

安全生产管理:事故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2021-09-01 11:41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字体: 打印 收藏

  事故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1.《安全生产法》18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具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职责;37条: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

  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69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制定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70条: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当报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备案。

  3.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7条:市、县人民政府必须制定本地区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报考指南

安全工程师_报考指南
  • 报 名 时 间

    6月20日起

  • 大纲 / 教材

    6月公布

  • 准考证打印

    考前10日至一周内

  • 考 试 时 间

    10月26、27日

  • 考 试 成 绩

    考后2个月左右

  • 合格证领取

    考后3个月左右

阅读排行

安全
  • 免费试听
  • 免费直播
  • 免费题库
林轩 建筑施工 教材精讲免费试听 免费试听

关注更多

立即扫码添加学习顾问

报考指导

考情速递

备考计划

帮你选课

网站地图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