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安全工程师复习资料:施工现场危险有害因素的识别
施工现场危险有害因素的识别
GB6441-86《企业伤亡事故分类》
1.物体打击:高低落差。
指物体在重力或其他外力的作用下产生运动,打击人体,造成人身伤亡事故,不包括因机械设备、车辆、起重机械、坍塌等引发的物体打击。
2.车辆伤害
指企业机动车辆在行驶中引起的人体坠落和物体倒塌、下落、挤压伤亡事故,不包括起重设备提升、牵引车辆和车辆停驶时发生的事故。
3.机械伤害
指机械设备运动(静止)部件、工具、加工件直接与人体接触引起的夹击、碰撞、剪切、卷入、绞、碾、割、刺等伤害,不包括车辆、起重机械引起的机械伤害。
4.起重伤害
指各种起重作业(包括起重机安装、检修、试验)中发生的挤压、坠落(吊具、吊重)、物体打击等。
5.触电(常见)
包括雷击伤亡事故。
6.淹溺
包括高处坠落淹溺,不包括矿山、井下透水淹溺。
7.灼烫
指火焰烧伤、高温物体烫伤、化学灼伤、物理灼伤,不包括电灼伤和火灾引起的烧伤。
8.火灾:存在易燃可燃物,“非正常”火焰。
9.高处坠落(主体是人)(高差2m以上)
指在高处作业中发生坠落造成的伤亡事故,不包括触电坠落事故。
10.坍塌
物体在外力或重力作用下,超过自身的强度极限或因结构稳定性破坏而造成的事故,如挖沟时的土石塌方、脚手架坍塌、堆置物倒塌等,不适用于矿山冒顶片帮和车辆、起重机械、爆破引起的坍塌。
11.冒顶片帮
井下专有事故,矿井作业面、巷道侧壁在矿山压力作用下变形,破坏而脱落的现象称为片帮,顶部垮落称为冒顶,二者常同时发生。
12.透水
井下专有事故,矿山地下开采、隧道开挖过程中,意外水源造成的伤害事故。
13.放炮
指爆破作业中发生的伤亡事故。
14.火药爆炸
指火药、炸药及其制品在生产、加工、运输、储存中发生的爆炸事故。
15.瓦斯爆炸
煤矿井下专有事故。
16.锅炉爆炸
17.容器爆炸
包括管道爆炸。
18.其他爆炸
除了火药爆炸、瓦斯爆炸、锅炉爆炸、容器爆炸以外的爆炸,可燃气液(蒸汽)固(粉尘)与空气混合所发生的爆炸,此外还包括钢水包爆炸。
19.中毒和窒息
20.其他伤害(无处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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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 名 时 间
6月左右
大纲 / 教材
6月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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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试 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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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试 成 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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