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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法:消防验收程序讲解

2020-08-31 15:10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字体: 打印 收藏

2020年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火热备考中,现为大家提供2020年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中《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科目第六章安全生产部门规章相关知识点,希望能帮助大家在复习中有一些参考。

1.建设单位提交申请验收的材料。

2.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照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标准对已经消防设计审核合格的内容组织消防验收。

3.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消防验收申请之日起20日内组织消防验收,并出具消防验收意见。对综合评定结论为合格的建设工程,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出具消防验收合格意见;对综合评定结论为不合格的,应当出具消防验收不合格意见,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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