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法: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
2020年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火热备考中,现为大家提供2020年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中《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科目第六章安全生产部门规章相关知识点,希望能帮助大家在复习中有一些参考。
(一)培训方式及地点
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接受与其所从事的特种作业相应的安全技术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从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可以在户籍所在地或者从业所在地参加培训。
(二)免于培训
已经取得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及中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从事与其所学专业相应的特种作业,持学历证明经考核发证机关同意,可以免予相关专业的(安全技术理论)培训。
(三)培训机构要求
1.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以自主培训为主,也可以委托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机构进行培训。
不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委托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机构进行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委托其他机构进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的,保证安全技术培训的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新增)
2.培训机构开展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应当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教学安排,并按照安全监管总局、煤矿安监局制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大纲和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大纲进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
报考指南
报 名 时 间
6月左右
大纲 / 教材
6月左右
准考证打印
考前10日至一周内
考 试 时 间
10月下旬
考 试 成 绩
考后2个月左右
合格证领取
考后3个月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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