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的规定
2020年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火热备考中,现为大家提供2020年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中《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科目相关知识点,希望能帮助大家在复习中有一些参考。
1.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事故调查权限(一般规定,即分级调查)
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分别由事故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可以直接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也可以授权或者委托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县级人民政府也可以委托事故发生单位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2.特殊规定
(1)提级调查:上级人民政府认为必要时,可以调查由下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的事故。
(2)升级调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因事故伤亡人数变化导致事故等级发生变化,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由上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的,上级人民政府可以另行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3)跨区域调查:特别重大事故以下等级事故,事故发生地与事故发生单位不在同一个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由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负责调查,事故发生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派人参加。
3.事故调查组的规定
(1)事故调查组的组成
事故调查组的组成应当遵循精简、效能的原则。
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事故调查组由有关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监察机关、公安机关以及工会派人组成,并应当邀请人民检察院派人参加。
事故调查组可以聘请有关专家参与调查。
(2)事故调查组人员素质要求
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知识和专长,并与所调查的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事故调查工作中应当诚信公正、恪尽职守,遵守事故调查组的纪律,保守事故调查的秘密。未经事故调查组组长允许,不得擅自发布有关事故的信息。
事故调查组组长由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指定。
2015年8月12日22日,天津港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火灾爆炸事故,事故造成165人遇难,8人失踪,798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68.66亿元。2015年8月18日,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由公安部、安全监管总局、监察部、交通运输部、环境保护部、全国总工会和天津市等有关方面组成的国务院8·12天津滨海新区爆炸事故调查组,邀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并聘请爆炸、消防、刑侦、化工、环保等方面专家参与调查工作。组长:杨焕宁(时任公安部常务副部长)。
(3)事故调查组的职责:
①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
②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
③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④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⑤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4)事故调查组对有关问题的处理
①事故调查中发现涉嫌犯罪的,应及时将有关材料或者其复印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②事故调查中需要进行技术鉴定的,应委托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的单位进行技术鉴定。必要时,可以直接组织专家进行技术鉴定。技术鉴定所需时间不计入事故调查期限。
(5)事故调查组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的时间
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特殊情况下,经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批准,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的期限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60日。
报考指南
报 名 时 间
6月左右
大纲 / 教材
6月左右
准考证打印
考前10日至一周内
考 试 时 间
10月下旬
考 试 成 绩
考后2个月左右
合格证领取
考后3个月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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