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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法:事故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讲解

2020-08-27 13:57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字体: 打印 收藏

2020年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火热备考中,现为大家提供2020年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中《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科目相关知识点,希望能帮助大家在复习中有一些参考。

1.应急预案

国家: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依法组织制定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报国务院批准后纳入国家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

地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依法组织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建立或者纳入相应的应急处置与救援体系。

使用单位: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并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2.事故报告

事故单位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应当尽快核实情况,立即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并按照规定逐级上报。必要时,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可以越级上报事故情况。对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立即报告国务院并通报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等有关部门。

3.事故调查

特大事故,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重大事故,由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

较大事故,由省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

一般事故,由设区的市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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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纲 / 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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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考 试 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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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考 试 成 绩

    考后2个月左右

  • 合格证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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