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检验在生产过程中发挥以下职能:一是保证的职能,也就是把关的职能。通过对原材料、半成品的检验,鉴别、分选、剔除不合格品,并决定该产品或该批产品是否接收。保证不合格的原材料不投产,不合格的半成品不转入下道工序,不合格的产品不出厂;二是预防的职能。通过质量检验获得的信息和数据,为控制提供依据,发现质量问题,找出原因及时排除,预防或减少不合格产品的产生;三是报告的职能。质量检验部门将质量信息、质量问题及时向厂长或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为提高质量,加强管理提供必要的质量信息。
要提高质量检验工作,一是需要建立健全质量检验机构,配备能满足生产需要的质量检验人员和设备、设施;二是要建立健全质量检验制度,从原材料进厂到产成品出厂都要实行层层把关,做原始记录,生产工人和检验人员责任分明,实行质量追踪。同时要把生产工人和检验人员职能紧密结合起来,检验人员不但要负责质检,还有指导生产工人的职能。生产工人不能只管生产,自己生产出来的产品自己要先进行检验,要实行自检、互检、专检三者相结合;三是要树立质量检验机构的权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在厂长的直接领导下,任何部门和人员都不能干预,经过质量检验部门确认的不合格的原材料不准进厂,不合格的半成品不能流到下一道工序,不合格的产品不许出厂。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联系方式:010-82326699 / 400 810 5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