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专业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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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基本知识学习:样品质量控制

2014-11-18 13:51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打印 | 收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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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样品的抽取

  样品是实验室检测工作的对象,需要抽样时,抽取样品是检测工作过程的首要环节,是一项很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抽取的样品应做到真实、完整、具有代表性。

  (1)规定具体的抽样方案。按照抽取的样品类别,分别编制各类样品的随机抽样方案。在技术标准中抽样方案已有具体规定的,则按照标准中的规定执行;技术标准没有规定抽样方案的,则应针对抽取样品的具体情况,参照国家有关的抽样检验标准研究确定可操作的具体抽样方案,纳入检验规程或作业指导文件。

  (2)认真做好抽样工作记录。抽样记录是检测工作的原始凭证之一,是检测和溯源的依据。重要的是抽样人员应认真执行规定的抽样方案和随机抽样方法,封样应做到牢固、有效,并如实记载样品抽取的情况:样品情况、抽样方案、封样情况、抽样和被抽样双方人员签名等,按照抽样记录单的内容,认真填写做到完整、真实、准确。

  2.样品管理

  实验室应对样品的接收、保管、领用、传递、处理等过程进行严格管理,以确保样品不污染,不损坏、不变质,保持完好的原始状态。

  (1)样品接收。应有人负责样品接收检查、登记和管理工作。接收时要检查样品是否符合抽样记录单上的记载,如,样品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包装;封样状况和样品是否完好等。接收人员应记录检查情况并签字。

  (2)样品保管应分类存放,账物相符。为防止混淆误用,样品应附有标识。标识可分为待检、在检、已检等。

  (3)复验用的备用样品,应妥善保存并做好标识和记录。

  (4)样品存放场所应保持清洁,摆放整齐有序,环境条件(如温度、湿度等)应符合有关的技术要求。

  (5)样品应规定保存期限,以及保存期满后的处理程序。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污染环境的样品的处理,应符合国家有关法规的规定。

  (6)样品的领用和退回,应办理交接手续,做好清点核实工作,交接人员应在记录上签字。

责任编辑:c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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