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5-06 14:44 建设工程教育网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1.评标专家的条件:
为规范评标活动,保证评标活动的公平、公正,提高评标质量,评标专家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
(1)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是对专家实际工作经验和业务熟悉程度的要求,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是对专家的专业水准和职称的要求。两个条件的限制,为评标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了素质保证。需要注意,政府采购和机电产品国际招标项目中,对评标专家的专业水平要求略有不同。
1)《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第12条规定:“具有大学本科或同等以上学力;具有高级技术、经济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并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 年以上。从事高新技术领域工作的专家以上条件可适当放宽。”符合基本条件的专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可推荐人选国家级专家库:①具有教授级职称的;②近5 年承担过国家大型项目招标评审工作的;③享受国家津贴的;④获得过国家级科学奖励的。
2)《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第8条规定,“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具有本科(含本科)以上文化程度,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精通专业业务,熟悉产品情况,在其专业领域享有一定声誉。”对达不到上述所列条件和要求,但在相关工作领域有突出的专业特长并熟悉产品情况,且符合专家其他资格条件的,可以经财政部门审核后,认定为评审专家。
(2)熟悉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根据《评标委员会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的规定,评标专家应熟悉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还明确要求,评标专家应熟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理论知识,能胜任政府采购评审工作。
(3)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均规定,评标专家应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4)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标工作评标专家应具有能够胜任评标工作的健康条件。有的规章对此作了明确规定,如《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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